[問題] 會議紀錄的法律效力- 精華區sp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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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陳述我的問題請問會議記錄公告的事項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大家知道相關的條文請寫信告訴我我實在不太知道如何搜尋謝謝!! 批踢踢實業坊 › 精華區betasp_teach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返回上層 作者sroger(呼呼)看板sp_teacher標題[問題]會議紀錄的法律效力時間SunMay600:48:282007 簡單的陳述我的問題 請問會議記錄公告的事項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大家知道相關的條文請寫信告訴我 我實在不太知道如何搜尋 謝謝!! -- ※發信站:批踢踢實業坊(ptt.cc) ◆From:123.193.180.63 推roseruru:試試PO在法律的版上請求協助59.121.113.18105/0609:01 →smartbear:會議記錄具有法律效,重點是有行文就OK122.124.224.14005/0620:54 →smartbear:除非他明顯違反母法,才沒有效力122.124.224.14005/0620:54 →smartbear:可以請相關部會提出釋義122.124.224.14005/0620:54 >--------------------------------------------------------------------------< 作者:hanswang(特教小園丁)看板:sp_teacher 標題:Re:[問題]會議紀錄的法律效力 時間:MonMay714:15:152007 早上利用休息時間片片斷斷打完上一篇,又出現了您這個預料中的問題, 也趁機去"回歸主流"一下,找了學校教師會長及幾個老師大致談了一下 您的問題,先講結論,就是如我在上篇最後寫的那一段,應該是不用爭了, 首先回到問題的本身,縱使會議紀錄也不能違背法規的精神與本意,也就是 說一切回到法規的本質,會議中某位官員或是某些官員的錯誤認知並不能 逾越法紀,也就是說除非介聘要點有清清楚楚寫明您所聽到的訊息,不然 的話,您頂多只能去申訴教育局官員講錯話,看他的頂頭上司要如何處理了? 所以幾位老師們的共識還是認為您要先保護自己為先,也就是我所說標記理論 等等的那些,再者除非您找到可以支持您的論點又可以推翻介聘要點更上 一層的法規,當然不能是會議紀錄,不然的話,他們還是勸您算了,您再 思考看看,結局也許不一定是我們要的,但一定會在過程中學到什麼,再次 祝福您。

※引述《sroger(呼呼)》之銘言: :簡單的陳述我的問題 :請問會議記錄公告的事項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大家知道相關的條文請寫信告訴我 :我實在不太知道如何搜尋 :謝謝!! -- ※發信站:批踢踢實業坊(ptt.cc) ◆From:163.16.1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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