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聲明:黃偉哲線民案報導皆有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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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訊. 針對《鏡週刊》今(19日)出刊的報導,提及台南市長黃偉哲捲入線民風暴一事,促轉會今發聲明稿澄清,稱「因調查局並未移轉領據類檔案,本會亦 ... 焦點2022.01.1908:57臺北時間《鏡週刊》聲明:黃偉哲線民案報導皆有所本文|鏡週刊    攝影|攝影組促轉會去年約談許多人釐清當年情治單位監控狀況,黃偉哲也在名單之列。

本刊訊針對《鏡週刊》今(19日)出刊的報導,提及台南市長黃偉哲捲入線民風暴一事,促轉會今發聲明稿澄清,稱「因調查局並未移轉領據類檔案,本會亦未掌握,更無可能於調查過程中出示領據」,並指本刊報導「領據至今仍保留在促轉會卷證中」、時任副主委葉虹靈「出示牛皮紙袋」等與事實不符云云,然而,促轉會聲明稿的相關內容卻與黃偉哲接受本刊採訪及今天回應說法有極大落差。

黃偉哲上午在台南接受媒體採訪,被問及「週刊是不實報導嗎?」他回答:「我並沒有說週刊是不實的報導,我只是說,週刊用的這些東西可能是假的,如果有人用這些部分,包括促轉會的資料,所提出的關於情治機關的資料,來做不實的攻擊的話,我們會追訴相關責任。

」事實上,黃偉哲上週五接受本刊訪問時,就證實,自己去年曾與葉虹靈在促轉會辦公室見面,「沒記錯的話,大約20多分鐘」;當時葉拿出一疊資料問「這是不是你?這是不是你提供的資料?」因檔案明確寫著他的身分證字號與出生年月日,他向葉承認,「這當然是我」。

至於是否簽收領據?黃偉哲當時接受本刊採訪也回憶表示,領據的確是葉從同一個袋子拿出來的,但「我說『我沒有印象』去簽這個東西,況且上面的名字也不是我的名字」。

對於此案,各方皆有不同解讀與說法,但本刊強調,相關報導皆有所本,並經多方交叉查證及採訪,亦有錄音檔為證。

更新時間|2022.01.1908:58鏡週刊加入追蹤訂閱下載 加入會員 鏡週刊訂閱制上線,讓有價的閱聽成就更多優質文章,並獻上無廣告的閱讀環境,讓您盡情享受15類會員專屬內容,誠摯邀請您 立即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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