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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內容, 既使該贈品係廠商提供,則該廠商應於次年度一月底前彙總通報給予貴公司之所得,因此貴公司轉交贈品給受贈人時,亦須辦理扣繳通報,否則仍 ... >報稅實務>贈品報稅問題標題贈品報稅問題(2017-11-21)姓名余先生/小姐行業別Z大類【其他未分類業】區域台北市問題請問,公司贈品並未花錢購買,是由廠商贈送取得,之後以抽獎方式贈於受贈人,受贈人需要繳付10的稅金給公司嗎? 回覆財會專業顧問吳美菊回覆內容舉辦摸彩活動所發給之獎金或獎品,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同法第88條規定,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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