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場借用辦法及申請表下載 - 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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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教劇場座位表下載。

參加人員就座位置應與他人維持1.5公尺社交距離。

5. 舉辦活動之社團請填 ... YouTube 線上英語課 e自學資源 電子報 E-freeway Facebook 關鍵字 回首頁 教室場地借用狀況 劇場場地借用狀況 連絡我們 Sitemap FAQ 劇場借用辦法及申請表下載劇場設備簡介教室借用辦法及申請表下載教室類型及設備簡介其他各項服務收費標準 場地借用FACILITIESSERVICE 首頁 場地借用 劇場借用辦法及申請表下載 ★在「實名登記制」(姓名、身分證字號/臺大學號、活動時間、聯絡電話),並能落實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本中心開放劇場之活動申請,並將視疫情狀況,隨時調整相關措施,請借用單位配合辦理。

★因應台大防疫政策,借用單位請配合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1. 落實實名制,校內人士入場請刷學生證/職員證,校外人士請刷身分證。

2.請參與者全程配戴口罩,進場前先進行手部消毒,並於刷卡後測量額溫。

3. 室內活動同時間於同一空間內承載上限人數為80人。

4.參加人員應儘量固定座位或活動範圍,主辦單位應備有姓名的座位表備查,俾利快速釐清接觸者。

外教劇場座位表下載。

參加人員就座位置應與他人維持1.5公尺社交距離。

5.舉辦活動之社團請填妥「111年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社團活動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須知暨風險評估表」後交至外教中心R307。

6.同時開啟前後門,以確保通風良好。

★111年7月13日至7月23日,本中心為大考中心螢幕閱卷場地,閱卷期間劇場暫不外借,敬請見諒。

借用規定 一、開放借用對象 (一)本校各行政單位、教學單位、學生社團;(二)校外文教機構及團體;(三)個人借用者僅限音樂發表會。

二、申借方式 (一)申請借用劇場之單位或個人,可於使用前二個月之當月第一天上班日9:00開始申請,至遲須於使用前七日提出申請。

(例如要借7/15的場地,最早可於5/1提出申請,至遲須於7/8提出申請。

) (二)申請時請檢附相關資料,資料不齊者應於七日內補齊,逾期視同放棄。

校內各系所及社團、系學會舉辦之學生活動,請提交: (1)借用申請表; (2) 課外活動組核准之活動申請表影本; (從課外活動組網站上「社團活動資訊系統」申請,跑完相關流程後,繳交一份影本至本中心留存) (3)節目企劃書(含節目內容、參加人數等); (4)自行攜入器材與道具清單(可至本網頁下方下載表格)。

校外單位請提交: (1)借用申請表; (2)節目企劃書(含節目內容、參加人數等); (3)自行攜入器材與道具清單(可至本網頁下方下載表格)。

(三)借用申請表可親自本中心307室填寫,或從網站上下載,填妥後以email方式提出申請,請寄到:[email protected],唐小姐收,申請書請加蓋申請單位印信暨主管負責人印章。

經本中心核准使用者,須預繳訂金,校內單位每場次一仟元,校外單位每場次二仟元,繳交訂金始保留場地。

費用可現場繳交或以匯款方式繳交,以匯款方式繳交者,請email至[email protected]詢問匯款帳號,並請回傳匯款憑證、提供抬頭統編,以利開立收據。

(四) 請至遲於使用前七日確定使用項目並繳清餘額,逾期視同放棄使用權,訂金恕不退還。

三、本劇場總座位數為186席(含4席活動座位),本中心得保留4席以下之工作席。

劇場使用範圍包括:舞台區、燈光控制室、追蹤燈控制室、音響控制室、觀眾席、化妝室及劇場左右門入口前廳等供節目演出及觀眾活動範圍之場所。

四、借用本劇場以場次計算,時間如下: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全日,星期六分下午及晚上二場次。

(二)彩排可選時段如下:1、上午九點至十二點2、下午二點至五點3、晚上六點至九點 (三)正式演出可選時段如下:1、上午八點三十分至十二點2、下午一點三十分至五點3、晚上六點至九點三十分 (四)其他時段、國定假日及例行保養期間,非有特殊情形,經本中心同意者,不開放外借。

以上各時段皆包括佈置及清理場地時間,逾時需支付逾時費用:每十分鐘加收三百元,不足十分鐘以十分鐘計,超過一個小時視為租借下一場次之時段與相同設備,借用單位需依規定支付下一場次租借費用。

如下一時段有其他單位借用,逾時不得超過三十分鐘。

晚間時段逾時使用,最遲不得超過二十二點三十分(本中心空調預設每日晚間二十一點四十五分自動切斷,二十一點四十五分之後場內無空調)。

前述規定,借用者如不配合,本中心可停止其下次借用權利。

五、借用舞臺燈光以本中心現有燈具及配置為限。

連續租用五天(含)以上且有受過劇場舞台燈光專業訓練人員負責調燈之借用單位,方可申請調燈或增加燈具。

六、使用場地時,借用單位負責人須留置一張證件於本中心,並告知隔日中午前可聯絡到的電話。

留置之證件於借用單位依規定將場地歸還本中心後予以退還。

七、使用場地期間,如有大型車輛需進入校園,借用單位應事先向本校事務組申請,經核准後始得進入。

前項所稱大型車輛係指二十人座以上之遊覽車、三噸半以上之貨車及重型施工車輛,3.49(含)噸以下之貨車可直接行駛進入。

八、場地勘察請事先預約,並於上班時間內會同本中心場地管理人員辦理,至多以3次為限。

詳細之使用辦法,請務必詳閱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劇場管理辦法 收費標準   彩排演出 正式演出 早場/午場 晚場(含星期六下午) 早場/午場 晚場(含星期六下午) 場地 5000 6000 8000 9000 音響 1200 1200 1800 1800 麥克風 500 500 500 500 單槍投影機 2000 2000 3000 3000 鋼琴 2000 2000 3000 3000 舞臺燈光 4000 4000 6000 6000 單純追蹤燈 500 500 1000 1000 備註 場地費用包含冷氣空調、基本照明、化妝室。

借用場地皆含基本照明,包含四種燈控模式,如需單獨控制每個燈的照明,請加借「舞台燈光」。

借用音響附4-6支麥克風(可選擇手持式無線麥克風或耳掛式無線麥克風,總數六支)。

可單純借用麥克風,收音由音響放出。

借用單位有需要可借用無線對講機(最多六支),不加價。

準備工作以所租借場次的時間內為之,其他時間恕不接受。

連續借用午場、晚場者,下午五點至六點為清場時間,如需連用,加收連用費1000元(不折扣)。

學生社團以總費用七折計費,校內其他單位以八折計費,校內外合辦以九折計費。

                                              借用辦法及申請表下載: 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劇場管理辦法 (重要規定請務必詳細閱讀) 劇場借用申請表下載 攜入劇場設備器材清單格式下載   劇場借用登記請聯絡: 唐佩瑾小姐 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R307室 電話:02-33662896 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   劇場場地、設備等問題,以及預約場勘請聯絡: 詹秉叡先生 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R208室 電話:02-33662892 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   Top 文學院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 服務專線:(02)3366-2899、2363-1481,若須總機服務,日間請轉50、夜間請轉14 傳真:(02)2362-1184 服務信箱:[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ForeignLanguageTeaching&ResourceCenter,CollegeofLiberalArts,NTU Designedbyiware網頁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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