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民國90 年01 月15 日 ). 第3 條, 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一項所稱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以下簡稱環保標章) 使用許可之產品,指該產品屬 ...
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法學期刊論著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升學考試
相關法條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民國90年01月15日
)
第3條
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一項所稱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以下簡稱環保標章
)使用許可之產品,指該產品屬環保署公告之環保標章產品項目,且符合
下列情形之一者(以下簡稱第一類產品):
一、取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認可之環保標章使用許可
。
二、取得與我國達成相互承認協議之外國環保標章使用許可。
第4條
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一項所稱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
,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指非屬環保署公告之環保
標章產品項目之產品,經環保署認定符合此等條件,並發給證明文件者(
以下簡稱第二類產品)。
第6條
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所稱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產品,指該產
品經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此等條件,並發給證明文件者(以下
簡稱第三類產品)。
第8條
本辦法所稱環境保護產品(以下簡稱環保產品),指第一類至第三類產品
。
第9條
本辦法不適用下列採購:
一、依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所辦理之採購。
二、招標標的僅部分屬環保產品者。
第10條
機關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採購,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欲適用優惠措施之廠
商須於投標文件內檢附下列資料供審查:
一、產品係屬第一類、第二類或第三類產品及其證明文件影本。
二、產品效能與招標文件之規定相同或相似之比較及其說明或證明資料。
三、允許價差優惠之採購,廠商之產品屬省能源、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
會成本者,其省能源、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總金額及計算
方式。
四、其他必要資料。
第11條
機關依本辦法之規定優先採購環保產品,並允許價差優惠者,其優惠比率
由機關視個別採購之特性及預算金額訂定之,並載明於招標文件。
但不得
逾百分之十。
前項優惠比率,於可量化之情形下,得以投標廠商之環保產品於招標文件
所定使用期間內,就預估較非環保產品省能源、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
成本之總金額,除以非環保產品中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價,並以其
商數之百分數為實際優惠比率。
前項實際優惠比率逾招標文件所定優惠比率者,以招標文件所定優惠比率
計;未逾者,以實際優惠比率計。
第二項可量化之情形,欲適用價差優惠之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產品
預估省能源、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總金額及其計算方式。
第12條
機關依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一項優先採購環保產品者,得擇下列方式之一辦
理,並載明於招標文件:
一、非環保產品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最低
標之決標原則者,得以該標價優先決標予環保產品廠商。
二、非環保產品廠商為最低標,其標價符合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最低標
之決標原則,而環保產品廠商之最低標價逾該非環保產品廠商標價之
金額,在招標文件所定價差優惠比率以內者,決標予環保產品廠商;
逾價差優惠比率者,不予洽減,決標予該非環保產品廠商。
依前項規定計算得優先決標予環保產品廠商之標價,其超底價決標或廢標
,適用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及第五十四條之規定。
第13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環保產品廠商僅一家者,機關得洽該廠商減價至最低標
之標價決標;在二家以上者,機關得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各該環保產品
廠商減價一次,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
機關依前項規定依序洽各環保產品廠商減價時,應優先洽第一類及第二類
產品廠商減價,無法決標時再洽第三類產品廠商減價。
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招標文件所定價差優惠比率以內之環保產品廠商家數
在二家以上者,機關應優先決標予第一類及第二類產品廠商,且不以第三
類產品之標價是否低於第一類及第二類產品之標價為條件。
第15條
機關依本辦法規定優先採購環保產品,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以環保產品得標
之廠商,應於履約期間向機關提出與該產品有關之證明文件,以供查核。
前項招標文件並應規定以環保產品得標之廠商,其於履約期間未依契約規
定提供該產品時,機關得採行下列措施:
一、終止契約。
二、解除契約。
三、追償價差優惠損失。
四、不發還履約保證金。
五、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改善、拆除、重作、退貨
或換貨。
六、依本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辦理。
七、契約規定之其他措施。
法源法律網
網站導覽
|關於法源
|使用規範
|策略聯盟
|聯絡我們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LexDataInformationInc. 建議將畫面解析度設定為1024*768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6樓 6F.,No.150,Sec.2,NanjingE.RD.,TaipeiCityTaiwan104,R.O.C.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886-2-2509-3536
FAX:+886-2-2503-1122
著作權所有未經正式書面授權禁止重製轉載節錄敬請詳閱使用規範.
返回功能列
延伸文章資訊
- 1總務處| 綠色採購 - 國立員林家商
其他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準用前項之規定。(二)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三) 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四) 依據行政院環境 ...
- 2綠色採購的法規
1999 年由環保署與公共工程委員會會銜公告「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除針對環境保護產品相關之專有名詞加以定義,並明訂相關產品採購之規定,另外,對於採購 ...
- 3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民國90 年01 月15 日 ). 第3 條, 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一項所稱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以下簡稱環保標章) 使用許可之產品,指該產品屬 ...
- 4哪些產品可納入綠色採購? - 節能標章全球資訊網- 常見問題
行政院自民國88年度起,依據機關優先採購綠色產品辦法,全面推動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要求全國所有公務機關與公營事業應優先採購環保產品,並逐年訂定目標加以管考, ...
- 5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政府採購論壇
允許機關優先採購環保產品,並允許百分之十之價差,可提升廠商研發環保產品。後依政府採購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由工程會與本署共同訂頒「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