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籍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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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籍法,是隋朝戶籍制度,為戶口等第與納稅標準的辦法。

輸籍法是隋朝初年隋文帝整頓政治、經濟的重要措施,以解決人民隱匿戶口逃稅問題,並抑制地方豪強。

自南北朝以來,農民為了逃避繁重的賦稅繇役而假造年齡,或直接隱匿不報,使國家直接掌握的勞動力減少,而地方豪強隱蔽這些無地的隱匿農民,嚴重影響到國家中央集權的統治基礎,並使隋朝的均田制難以實施。

隋文帝於開皇五年(585年)下令州縣大索貌閱:「戶口不實者,正長遠配,而又開相糾之科。

大功已下,兼令析籍,各為戶頭,以防容隱。

於是計帳進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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