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快樂國小教務處 - 優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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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桃園縣桃園市快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 7、綜合活動學習領域 ... 及平時評量成績(佔60%)後以平均之,各班提報前三名頒發獎狀乙紙。

  104 學年度     快樂國小 更多 【優幣換購專區】香港迪士尼樂園自由行800元現金折價券 香港迪士尼樂園:迪士尼好友大召集 由6月11至... 【優幣換購專區】彩虹小馬-冰淇淋車遊戲組 彩虹小馬-冰淇淋車遊戲組 【優幣換購專區】變型金剛電影場景組(沙漠攻擊) 變型金剛電影場景組(沙漠攻擊) 【優幣換購專區】變型金剛電影場景組(捕捉大黃蜂) 變型金剛電影場景組(捕捉大黃蜂) 【優幣換購專區】變型金剛電影場景組(最後站立) 變型金剛電影場景組(最後站立) 更多 桃園市快樂國小教務處 回上一層 教學業務 上一筆資料  下一筆資料     發表日期:2009-09-1210:41 發表人: academichappy 主題:桃園縣桃園市快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內容: 桃園縣桃園市快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97.12.16修訂 壹、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

二、教育部九十年三月廿九日頒布「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三、九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府教數字第第0970426725號「桃園縣國民小學成績評量補充規定」。

貳、目的: 一、幫助學生瞭解自己的學習情形,激發學生多元潛能,促進學生適性發展,肯定個別學習成就。

二、幫助教師瞭解學生的學習情形,作為教師教學改進及學生學習輔導之依據。

三、協助學生家長瞭解學生在校之學習過程與學習結果,以便家長對學生提供必要的補救與協助。

參、評量原則: 一、評量層面應兼顧認知、技能、情意三方面。

二、學生成績評量應本適性化、多元化、專業化之原則,兼顧形成性評量、總結性評量,必要時應實施診斷性評量及安置性評量。

肆、評量的種類與項目: 一、學生成績評量依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分別評量之。

(一)學習領域評量:由各學習領域任課教師依能力指標、學生的努力程度、進步情形、主動參與及學習成就來進行評量,兼顧認知、技能、情意等層面,並重視各領域學習結果之分析。

學習領域之評量分下列各學習領域辦理: 1、語文學習領域 2、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 3、數學學習領域 4、社會學習領域 5、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6、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7、綜合活動學習領域 8、一至二年級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統合為生活課程 9、彈性學習節數實施之課程評量得納入相關學習領域實施 (二)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由導師參考學生的出缺席情形、獎懲記錄、日常行為表現、團體活動表現、公共服務及校外特殊表現來進行評量。

科任教師亦得適時告知導師學生的日常生活表現事蹟。

(三)各領域任課教師應依照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能力指標,兼顧認知、情意、技能等層面,共同擬定各領域內之評量項目,各領域之評量項目至少三項以上,並取得同一學年的共識與一致性做法。

伍、評量的方式: 一、學生成績評量,分定期評量及平時評量二種。

二、定期評量以紙筆測驗為原則,其他方式為輔;平時評量則以多元評量方式為原則。

三、定期評量每學期兩次,以評量週的方式實施,日期於學期開始前學校的行事曆中明訂之。

四、各年級各領域定期評量總成績之計算: (一)定期評量成績佔百分之四十,平時評量(包括紙筆測驗及多元評量)佔百分之六十。

(二)除定期評量共同筆試科目外,其它各領域的成績評量方式,由各學年統一訂定,並於開學初班級經營計畫書中呈現告知家長。

(三)平時評量的時機與次數由各領域任課教師根據需要自行決定。

(四)教師得視實際需要,採用學生自評、同儕互評或家長檢核做為學習領域平時評量或日常生活表現評量之參考資料。

陸、學習領域的評量方式: 一、各領域任課教師應視學生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以獎勵及輔導為原則,並依各學習領域內容及活動性質,採取多元的評量方式,如:筆試、口試、表演、實作、創作作品、作業、口頭或書面報告、資料蒐集整理、鑑賞、晤談、實踐、檢核表、過關評量、學習歷程檔案等。

二、各領域學期成績為每學期二次定期評量總成績總和之平均。

三、七大學習領域之學期總平均成績,為各學習領域之學期成績乘以各該領域每週學學習節數,所得總合再以每週學習領域總節數除之。

柒、日常生活表現的評量方式: 一、行為表現評量成績:包含出席情形(勤惰)(25%)、正增強及負增強(獎懲)(25%)、日常行為表現(導師視察)(50%)等,占日常生活表現成績70%。

日常行為表現以八十分為基分。

依下列規定之標準,分別予以加減: (一)導師得參酌學生個別差異針對智力、性向、興趣、家庭環境及社會背景等因素,並依平日個別行為觀察、談話記錄、家庭訪視記錄及校外生活狀況之資料,予以加減最高以十分為限。

(二)依出席考勤結果而予以加減:無故曠課者、升旗、集會等活動無故缺席者,酌予減分。

(三)依正增強及負增強結果而予以加減:依正增強或負增強之內容、狀況與影響酌予加分。

二、特殊表現評量成績:包含團體活動表現(50%)、公共服務(25%)及校外特殊表現(其他)(25%)等,占日常生活表現成績30%。

三、日常生活表現總成績超過一百分者,以一百分計算,並加列文字說明。

(95學年度一年級日常生活表現乃依行為敘述事實,不以等第打成績,也不作綜合性評價。

並自95學年度起由一~六年級逐年改採此日常生活表現之紀錄方式以取代等第評量。

) 捌、成績之紀錄: 一、各學習領域之任課教師應於平日盡量採用多元方式來評量學生之各種表現,以做為各評量項目之評定依據。

二、成績評量應依照各領域之評量項目來記錄,成績評量紀錄兼顧文字描述及量化紀錄。

三、文字描述應依評量內涵與結果詳加說明,並提供具體建議。

四、學生成績評量之平時量化紀錄得依照各領域之評量項目以分數計之,不排名次,至期末轉換為優、甲、乙、丙、丁五等第方式紀錄,其等第之評定標準如下: (一)優等:九十分以上至一百分者。

(二)甲等:八十分以上未滿九十分者。

(三)乙等: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者。

(四)丙等:六十分以上未滿七十分者。

(五)丁等:未滿六十分。

五、學生學期表現通知單應包括學生日常生活表現與各學習領域之表現,呈現方式如附件一及附件二: (一)日常生活表現:95學年度二~六年級採附件一紀錄方式,一年級採用附件二紀錄方式,95學年度起由一~六年級逐年改採附件二紀錄方式,依行為敘述事實,不以等第打成績,也不作綜合性評價。

(二)學習領域表現:各學習領域的成績包括「量化」的努力程度與成績等第。

各學習領域中的各能力指標,依學生表現勾選「表現優良」、「做得很好」、「做得不錯」、「繼續努力」。

各學習領域的評量成績均以等第呈現。

教師得視需要或特殊表現以文字描述表達學生在各學習領域之整體學習表現或提供學生具體建議。

玖、評量結果之處理: 一、學生學期成績依各領域學習節數加權計算之;畢業成績以各學期成績按各年級之週學習節數加權計算之。

二、學生成績評量結果與紀錄,應永久保存,以備學生日後查詢或申請成績單之用。

三、學生成績評量結果與紀錄,應本保密與維護學生權益原則,非經學校、家長及學生 本人同意,不得提供作為非教育之用。

四、成績優良獎勵: (一)各年級定期評量總成績優異獎: 1.一年級: 期末評量總成績優異獎:採計國語、數學期末評量共同紙筆測驗成績(佔40%),加上平時評量成績(佔60%)後以平均之,各班提報前三名頒發獎狀乙紙。

2.二年級: (1)期中評量總成績優異獎:採計國語、數學期中評量共同紙筆測驗成績(佔40%),及平時評量成績(佔60%)後以平均之,各班提報前三名頒發獎狀乙紙。

(2)期末評量總成績優異獎:採計國語、數學期末評量共同紙筆測驗成績(佔40%),及平時評量成績(佔60%)後以平均之,各班提報前三名頒發獎狀乙紙。

3.三~六年級: (1)期中評量總成績優異獎:採計國語、自然、數學、社會期中評量共同紙筆測驗成績(佔40%),及平時評量成績(佔60%)後以平均之,各班提報前三名頒發獎狀乙紙。

(2)期末評量總成績優異獎:採計國語、自然、數學、社會期末評量共同紙筆測驗成績(佔40%),及平時評量成績(佔60%)後以平均之,各班提報前三名頒發獎狀乙紙。

(二)一~六年級期末成績進步獎:一~六年級各班提報期末評量總成績較期中評量總成績進步最多之學生一名,頒發獎狀乙紙。

(一年級上學期期中評量無共同筆試,故上學期不頒發進步獎) (三)一~六年級領域學期總成績優異獎:各班提報一~六年級七大領域學期總成績最優學生各一名,頒發獎狀乙紙。

拾、經費:由家長委員會經費支應。

拾壹、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教務主任:校長: 連結網址: 檔案下載: 我要下載 圖片:   上一筆資料  下一筆資料   TOP 本班網瀏覽人次: poweredby (A backed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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