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章程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綱
第一條:本社定名為台東師院嵐韻口琴社
(以下簡稱本社)
第二條:本社宗
旨以研究口琴音樂增進高尚藝術提高音樂素養,培養正當娛
樂,調劑身心健康,養成良好人格範,強化人際關係。
第三條:為達成前條之宗旨,本社每年至少舉辦一次公開性演奏會。
第二章組織
第四條:本社指導老師一人,顧問不定,社長一人,副社長兩人,下設學藝股、總務股、活動股、公關股、文書股五股,各至股長一至三人。
(職務詳見第三篇幹部職務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