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謀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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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謀攻(三)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
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攻城之法,為不得已。
修櫓轒轀,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闉,又三月而後已。
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