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法院辦理社團法人登記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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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四十七條、人民團體法第十二條) (三)應附具之文件: 1.法人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核准法人設立之文書。
2.董事(理事)、監事產生及應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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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財團或以公益為目的之社團法人,均以登記為成立要件。 壹、登記機關. 法人登記之主管機關,依民法總則施行法第十條之規定為該法人事務所所在地之法院,由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