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319條Ⅲ | Yahoo奇摩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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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得提起自訴部分係較重之罪,或其第一審屬於高等法院管轄,或第三百二十一條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這條在講什麼呢?完全看不懂,希望能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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