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立案圖記證明書應備文件- 人民團體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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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團體如因辦理各項業務需申請向本局申請立案圖記證明書應備文件:. (一)公文 (二)立案圖記證明紙書(需敘明用途,理事長需用印).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申請立案圖記證明書應備文件 返回 ::: 現在位置 首頁 >社會福利總覽 >人民團體 >人民團體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社會團體如因辦理各項業務需申請向本局申請立案圖記證明書應備文件: (一)公文(二)立案圖記證明紙書(需敘明用途,理事長需用印)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服務電話(04)22289111分機37800 ★各類型社會團體承辦人員聯絡電話: 獅子會、體育運動團體、醫療衛生團體:陳科員 (04)22289111分機37811宗教團體:白科員 (04)22289111分機37809青商會、聯青社:簡社工師 (04)22289111分機37617同濟會:張社工師 (04)22289111分機37805扶輪社、經濟團體、校友會:羅聘用社工員 (04)22289111分機37806宗親會、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原縣區,不含豐原區):何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10同鄉會、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原市區及豐原區):洪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42學術文化團體、環保團體:張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610其他類團體(含勞工、政治、就業、動物):林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43 檔案下載(或附件) 申請立案圖記證明書公文紙格式.odt odt 6KB 申請立案圖記證明書公文紙格式.doc doc 23KB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立案圖記證明書.odt odt 11KB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立案圖記證明書.doc doc 32KB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4-20 發布日期: 2017-04-17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第一股 點閱次數: 6953 至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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