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遺囑-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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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遺囑》是中國國民黨總理孫中山的遺囑。

1925年,孫中山病逝,孫中山之子孫科與文膽汪精衛、戴傳賢等中國國民黨要員恐怕總理未留遺囑即辭世,遂商議替總理代擬遺囑。

遺囑由汪精衛於2月24日寫下。

遺囑起草者有諸說,傳有汪精衛、戴傳賢、吳敬恆等,至今仍眾說紛紜。

據說孫中山很滿意遺囑內容,一字未改。

隨後,又由宋子文向孫請示,另外留下一份家事遺囑,把底稿也讀給孫聽,孫又點頭表示贊成;汪精衛取筆來,請孫親自簽名[1]:250。

3月11日,孫病勢極其危險,中午孫在遺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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