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公共圖書館借閱冊數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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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公共圖書館使用及管理辦法. 可借冊數、借期、預約及跨館調書冊數與取書期限如表及說明 ... 讀者服務我要找書線上申辦資訊服務常見問答相關服務視障服務參考與諮詢 關於我們總館資訊使用規定政策文件出版品各館資訊政府公開資訊志工園地 各項公告重要公告活動資訊新聞稿借閱排行徵才公告行事曆 主題活動電視讀書會世界閱讀日臺灣閱讀節閱讀起步走展覽優質本土兒童文學0歲閱讀爬爬GO 數位資源兒童數位資源電子書電子雜誌電子資料庫英語學習專區有聲書影音平台 線上申辦活動報名參訪導覽場地租借薦購圖書網路辦證館際合作座位預約意見反映 登入 找書 FB 活動 網站導覽 兒童版 樂齡版 English 日本語讀者登入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首頁> 關於我們> 使用規定> 臺南市公共圖書館借閱冊數及期限 使用規定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轉寄 列印 臺南市公共圖書館借閱冊數及期限 臺南市公共圖書館使用及管理辦法 可借冊數、借期、預約及跨館調書冊數與取書期限如表及說明 讀者類型可借冊數借期可續借次數可預約冊數預約書取書期限 一般讀者 30冊 一般圖書28天其他圖書資料14天 3次 5冊 書到達取書館翌日起7天內 家庭借閱證 60冊 一般圖書28天其他圖書資料14天 3次 5冊 書到達取書館翌日起7天內 志工 40冊 一般圖書28天其他圖書資料14天 3次 5冊 書到達取書館翌日起7天內 機關團體 200冊 一般圖書60天其他圖書資料60天 不得續借 不得預約 不得預約 說明:其他圖書資料包括3個月內新書、漫畫書、兒童圖書、期刊(最新1期不外借)、視聽資料、行動圖書車圖書。

預約書取書服務: 凡預約及通閱書到館,未於取書期限內借閱,且一年內累計達3冊(件)者,將自第3冊取書期限截止次日起,停止「預約權利」60日。

倘因逾期歸還圖書累計點數達60點被停權在案,致無法借閱已到館之預約書時,亦依前開規定累計未取冊數。

惟被停權者可選擇繳交逾期處理費用,恢復借閱權利,避免累計預約未取冊數。

續借服務: 續借借期從續借次日起算,一般圖書28天、其他圖書資料14天。

有下列情形時,不可續借: 該本圖書已有人預約。

該本圖書已逾期。

逾期點數累計至6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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