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34-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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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額定荷重,並使操作人員及吊掛作業者周知。

雇主對於前項額定荷重隨作業半徑而改變之移動式起重機,得標示最大作業半徑之額定荷重,並採取於操作室張貼荷重表及 ... 列印時間:110/11/3012:4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34條 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應於其機身明顯易見處標示其額定荷重,並使操作人員及吊掛作業者周知。

雇主對於前項額定荷重隨作業半徑而改變之移動式起重機,得標示最大作業半徑之額定荷重,並採取於操作室張貼荷重表及置備攜帶式荷重表等措施。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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