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召14天新制快速看:新舊制比較、報到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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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民國111年起執行14天新制教育召集,而舊制教召訓練期間仍維持5至7天,本文即針對新舊教召進行概述,並整理 ... 國軍醫院、縣市政府機關或健康服務中心核發之證明文件.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尚未定義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電腦版:::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我的E政府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搜尋 全站搜 找服務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資訊發布 資訊快遞 資訊快遞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教召14天新制快速看:新舊制比較、報到須知! 更新日期:民國111年3月22日 主要資料來源:國防部   自民國111年起執行14天新制教育召集,而舊制教召訓練期間仍維持5至7天,本文即針對新舊教召進行概述,並整理報到注意事項,以及請假、申請免召等資訊。

如民眾有諮詢的需求,可電洽後備指揮部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202-125。

  目錄 一.新舊教召概述 二.報到須知 三.請假及免召   一、新舊教召概述   圖片出處:國防部發言人臉書粉絲專頁   依規定,對退伍後8年內後備軍人教育召集,以4次為限,詳細訓練課程表請參閱,或點此查詢。

關於後備部隊教育召集新舊制比較,請參閱上圖。

項目 訓練天數 訓練時數 後備部隊教育召集 舊制 5-7天 8小時/天、夜間2小時,最後一天6小時,共46-66小時。

新制 14天 8小時/天、夜間2小時,最後一天6小時,共136小時。

軍事勤務隊召集 1天 共6小時。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召訓政策【資料來源: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民國111年3月】 >>召集資訊查詢【資料來源: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後備軍人網路服務臺,民國111年3月】       二、報到須知   以下統整報到注意事項,詳情請參閱: 項目 說明 召訓地點 點此查詢資訊,並以召集令為主。

營區交通資訊可參閱。

報到應備物品  召集令  退伍令  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  私章 報到注意事項 1.服裝規定:穿著整齊,請勿穿短褲、拖(涼)鞋。

2.禁止攜帶物品:具政治立場之宣傳品、酒精飲料、檳榔、刀具、之物品。

手機管制 1.具照相、攝影、無線傳輸、上網等功能手機及無線電機:不得於營區使用,由單位統一保管。

2.一般行動電話:由單位統一保管,可在以下時段於中山室使用,用完後再繳回。

(1)中午:12:30~13:30 (2) 晚間:18:00~19:00、21:00~21:50 3. 營區內設有公用電話及販售電話卡服務。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應召資訊【資料來源: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民國111年3月】       三、請假及免召   (一)延期、請假、提前解召   項目 說明 申請辦法 驗退 因病不堪負作戰任務時。

經召集部隊檢查身體後判定驗退,並出具驗退證明書,及通知原召集單位。

如無法判定,應送至軍醫院複檢。

延期入營 因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而無法如期入營者。

由核准,延期入營日期不得超過3日。

補訓 逾期報到未滿2日者(不含報到當日)。

填寫「逾時報到暨補訓證明單」,並補滿規定召訓天數。

請假 遭遇突發性重大事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者。

附相關證明向單位請假,請假一次以不超過2日為原則。

提前解召 因患重病不堪行動,或有其他重大事故者。

以命令提前解除召集。

  (二)申請免召   應召者若有下列情況可申請免召,並請於召訓前3日向戶籍地提出申請,經審查後,主管機關將以公文回復。

以下各狀況說明與應附文件為概述,詳情請參閱: 應召者情況 說明 應附證明文件 患病不堪行動者 患重大疾病或因傷無法行動,無法在召集日起3日內報到者。

以下證件擇1:  區域級以上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  重大傷病證明  輕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國軍醫院、縣市政府機關或健康服務中心核發之證明文件 患有,治療未滿6個月或滿6個月未痊癒。

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列管隔離、檢疫或須自主健康管理者。

以下證件擇1:  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隔離)通知書  居家隔離通知書 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 家庭發生重大事件者 (婚喪生育) 於召集期間結婚登記,或宴客日期在召集期間或解除召集後7日內。

 結婚登記預約單,或村里長證明書  戶籍謄本,或其他結婚證明文件(解召次日起14日內提供) 配偶預產期於召集期間前後14日內。

以下證件擇1:  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  出生證明書及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配偶於召集期間分娩、流產未滿14日,或已過預產期仍未分娩。

本人於召集期間妊娠、分娩未滿半年,或流產未滿3個月。

養育未成年子女或親屬,並有以下情形之一: (1)無及配偶,須獨自養育未成年子女或弟妹。

(2)養育未滿2歲子女,或2名以上未滿7歲子女。

(3)養育3名以上子女,且1名以上未滿7歲。

(4)子女未滿4歲,須本人哺(集)乳。

 全戶戶籍謄本,或其他證明親屬關係文件 於召集期間內,須照顧患重大傷病之直系血親、配偶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醫院(所)診斷證明,或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全戶戶籍謄本,或其他證明親屬關係文件 直系血親、配偶、直系姻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死亡,自死亡日起至出殯日止,正值召集期間。

 死亡證明書  訃聞  全戶(除戶)戶籍謄本,或其他證明親屬關係文件 中等以上學校在校生 高級中等以上或專科學校之學生,無修業年限者不得申請。

 學籍或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印本(經學校蓋章) 民意代表正值開會期中者 立法委員、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民代表。

 開會通知單 因事赴國外者 公告召集日前已出國,無法於召集日前返國。

 切結書  出入境資料  委託書、代辦者身分證影本及印章  應召員印章 出國日正值召集期間,於公告召集日後排定出國觀光者不得申請。

 切結書  護照影本  出國證明文件(機票影本、購票證明、旅遊契約書、出差或工作證明等) 航行國外之船員 公告召集日前已航行國外,無法於召集日前返國。

 切結書  船公司出航通報名冊  港區巡防單位查驗核准出航文件 已確定出航國外,且航程日正值召集期間。

羈押中嫌疑犯或受刑人 在召集期間因案羈押中或執行徒刑、拘役者。

 法務單位書面文件(在監證明、裁判書、管收票等) 其他因特殊事由而無法應召者 參加之戒治療程。

 醫療機構或戒治機關開立之文件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申辦免召【資料來源: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民國111年3月】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下方連結如對本站有帳號申請與網站操作相關問題,歡迎聯絡客服中心,線上服務網站:https://www.service.gov.tw 客服電話:(02)2192-7111,傳真:(02)2192-7186,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 (例假日除外,非上述時間請多利用客服信箱) Copyright©中華民國數位發展部版權所有 電腦版行動版 更新日期111-09-24 瀏覽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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