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做「耕地」呢?面積未達0.25公頃的耕地,卻特別准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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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現行法令規定,土地的分區及編定用地類別屬於下列四種情形之一時,便是「耕地」。

您可向土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洽問所擁有的土地的分區及編定用地類別:依區域計畫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的農牧用地。

二、每筆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必須達到0.25公頃,否則不可以分割,這是耕地分割的基本原則。

但是,因為情形特殊,即使面積不到0.25公頃,仍然可以分割之特別情形如下: 因買賣、交換、贈與或共有物分割時,可以將現有耕地與鄰接耕地合併分割;或土地所有權人完全相同的二筆鄰接耕地,得為合併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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