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金額申報與調整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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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員工會會員:依實際薪資所得申報(但申報之投保金額不得低於勞保之投保薪資)。

... (一)僱用被保險人數五人以上之事業負責人或會計師、律師、建築師、醫師、牙 ... *未成立健保投保單位者請點選「成立健保投保單位」, *已成立者點選「離開」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投保金額申報與調整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人才招募 意見信箱 廉政園地 English 兒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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