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書總論 - 查經資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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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舊約歷史書通常是指: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下、列王紀上下、歷代志上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這十二卷。

希伯來文的聖經卻把它們列入兩類 ...   返回首頁 |返回本主題目錄|   歷史書總論   歷史書總論    歷史書的作者   所謂舊約歷史書通常是指: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下、列王紀上下、歷代志上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這十二卷。

希伯來文的聖經卻把它們列入兩類:   1 前先知書: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列王紀上下。

  2 聖卷:計有路得記、歷代志上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聖卷另包括詩歌智慧書和但以理書)。

  從「前先知書」這名詞看來,猶大人認為這些書不是普通的歷史,作者的重點不是純粹記載史實,而是透過歷史所發生的事情去表達神的心意,就像先知傳遞神的啟示一樣。

另一方面,前先知書的作者很可能都擁有先知的地位。

  學者很難確定歷史書的作者是誰。

部分歷史書雖然日後被人採用人名作為書卷的名稱,例如約書亞、路得、撒母耳等,但這並不表示此人就是作者,只因他(她)是該書的主角,後人便以他(她)作為書名。

  有關歷史書的作者問題,可從學者對約書亞記和士師記的討論略見一斑。

美國福音派舊約權威楊以德博士論及約書亞記的作者時,只能作如下的總結:「從現有的形式看來,約書亞記不可能為約書亞所寫......很可能是由一人(一位老人)受神的靈感而寫成」。

楊以德博士也以類似的話作為士師記作者問題的結論:「士師記編於王國的初期,或是在掃羅的朝代,或是大衛王朝的初期,而作者(不知名)很可能使用了口頭及書寫的資料」。

  聖經沒有清楚指出歷史書的作者,因為神要我們關注書中的資訊,遠超過書卷的作者。

   十二卷歷史書可歸納為三類:   1 約書亞記寫下進攻迦南(書1-12章)和分地(書13-24章)的經過。

  士師記主要記述選民在迦南定居後如何犯罪(尤其是書17-21章),以致遭受外敵侵略蹂躪,卻屢次蒙神興起士師加以拯救(書1-16章)。

  撒上1-12章敘述由士師時代轉變為君王統治的經過;   撒上13-31章偏重於掃羅的衰落和大衛的興起。

  撒母耳記下以大衛為書中主角,詳細記載他的成功和失敗。

  王上1-11章刻劃所羅門的成敗;   王上12章-王下17章描繪國家分裂後南北諸王的生平;   王下18-25章則記錄北國滅亡之後南國獨存的情形。

    總括來說,約書亞記至列王紀下乃是選民進入迦南至國家滅亡的  歷史。

這一段歷史的中心是西乃山的盟約,選民既然不遵守盟約,故此根據申28章的原則(申28:15-68),他們就受咒詛,導致國破家亡。

  2 歷代志的作者只用了九章的經文(借用家譜的文學體裁),便簡略地勾劃出從亞當至掃羅的歷史;   代上10-29章,焦點轉移到大衛(本書的主角)身上。

  代下1-9章則是所羅門的生平;   代下10-36章記載了國家分裂後南國的全部歷史。

  以斯拉記接續歷代志下的記載,描述猶太人歸回重建聖殿的經過(拉1-6章), 以及以斯拉的工作和成就 (拉7-10章)。

  尼希米記則重重建耶路撒冷城牆 (尼1-7章)和尼希米的各種改革(尼8-13章)。

    這四卷書以神與大衛家所立的約為中心。

作者鼓勵被擄歸回後的選民(約在主前四百多年)不要灰心,只要他們像大衛那樣強調    A 敬拜;    B 聖潔;    C 信靠順服神,萬軍之耶和華必會兌現 給大衛的應許,再次賜福給選民。

  3 路得記和以斯帖記卻以故事的形式,刻劃出士師時代和波斯時代選民生活的一鱗半爪。

  兩卷書的主角都是婦女,都同樣強調神掌管一切,萬事皆在統治和安排之下,藉此鼓勵選民無論落在什麽境況下,仍然信靠神。

  歷史書的內容顯示出希伯來人寫歷史的特點,他們不一定根據現在寫歷史的方法,把發生的史實平鋪直敘記下來,而是按照心中的主題,選擇適當的材料,加以發揮或刪減,務求襯托出作者想表達的主題。

故此,列王紀上只用了短短八節經文記錄以色列最著名的一位君王暗利的事蹟(王上16:21-28), 因為他不敬畏神,沒有遵守盟約,雖然他有極大的成就,仍不值得多提。

同樣,歷代志的作者盼望鼓勵讀者 仿效大衛,故有關大衛犯罪的事實,則儘量避而不談。

  舊約的歷史書就像最優良的神學佳作,讓讀者透過神在選民歷史所彰顯的大能和屬性,對 有更深一步認識;以色列人歷史的主角乃是他們所信奉的耶和華。

   歷史書的解釋   解釋舊約的歷史書須留意以下各點:   1 歷史書只記下發生了的事情,而不是應該發生之事;故此,不是每段的經文都有一個清楚直接的訓誨。

  2 歷史書中,不是每一位主角都完美無瑕,他們的行為未必可以作為典範讓人仿效;事實上,聖經有時候記下他們的一些事蹟(例如耶弗他獻女兒為祭一事),用意是叫人知所警惕,引為監戒。

  3 歷史書在記載一件史實之後,多數沒有提出所發生之事是好或是壞,故讀者鬚根據其他經文較清楚的教訓自己下判斷。

  4 歷史書的解釋與時代背景絕不可分劃,要瞭解一件史實必須對事情發生的時代有所認識,也須明白該史實後面的各種背景,包括年代、地理、政治、經濟、宗教的情況。

例如亞多尼雅和所羅門爭奪王位一事,亞多尼雅在隱羅結(王上1:9)宣告作王 , 而所羅門卻在基訓被膏立為王(王上1:33),二地相距只七百公尺(二千多尺);那麽,亞多尼雅和隨從為何只聽見從基訓傳來的聲音(王上1:41),卻看不見所羅門的加冕禮呢?如果我們稍為留意地理的背景,便知道原來隱羅結和基訓之間有俄腓勒山坡相隔;故此,亞多尼雅可聽見呼叫聲,卻不知道所羅門正在基訓舉行盛典。

  5 歷史書常會引用別的參考資料,但因希伯來人沒有使用「引號」的習慣,故要小心分辨那些是引句 (參書10:13)。

如果經文指明引用資料的出處,則可以比較研究,透過其異同之處去瞭解作者的重點(例如代下16:11; 20:34;24:27;27:7;28:26;33:18)。

——巴斯德《聖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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