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臺中市政府本(110)年模範公務人員當選名單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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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臺中市政府本(110)年模範公務人員當選名單1份 · 一、 依據本府獎勵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7點規定辦理。

· 二、 本年當選之模範公務人員依規定給予公假5天,並請依行政院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檢送臺中市政府本(110)年模範公務人員當選名單1份 主旨:檢送臺中市政府本(110)年模範公務人員當選名單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獎勵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7點規定辦理。

二、 本年當選之模範公務人員依規定給予公假5天,並請依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規定,應自獲獎之次日起1年內(111年3月30日前)請畢;另獎狀1幀及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由本府擇期頒給。

三、 請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確實至WebHR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登載當選模範公務人員資料,並轉知當選人於文到3日內填具「110年模範公務人員基本資料表」紙本免備文送本府人事處考訓科,另前揭基本資料表(word檔)及生活照(jpg檔)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以利製作獎狀、獎金具領清冊及刊登榮譽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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