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條約-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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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條約》(英語:Treaty of Nanking),又稱「萬年和約」,是清朝首個因對歐美國家戰敗而簽定的條約。

主要條款是清朝割讓香港島和開放五口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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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條約中英江寧條約[1]雙方於汗華囇號上簽署《江寧條約》條約類型不平等條約簽署日1842年8月29日地點大清江寧府汗華囇船上蓋章日1842年8月29日生效日1843年6月26日生效條件經簽字國君主批准,並互換批准書簽署者太子少保耆英、乍浦副都統伊里布、署理兩江總督牛鑑陸軍少將砵甸乍締約方大清 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保存處 中華民國國立故宮博物院英國國家檔案館語言中文、英文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條約原文: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英語:TreatyofNanking[2]),又稱「萬年和約」[3],是清朝首個因對歐美國家戰敗而簽定的條約。

主要條款是清朝割讓香港島和開放五口通商。

清朝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對大英帝國的第一次鴉片戰爭中戰敗。

雙方代表在江寧府靜海寺談判並在泊於江寧府下關江面的英軍旗艦汗華囇號上簽署《江寧條約》。

1943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分別與英簽訂《中英關於取消英國在華治外法權及其有關條約與換文》[4]、美簽訂《中美新約》,廢除一些不平等條約內容,例如治外法權。

《南京條約》原件之一由英國政府保存;另一份正本由中華民國外交部保存於臺北市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

[5] 目次 1戰爭背景 2談判過程 3條款 3.1中英文版本誤譯 4影響 4.1割讓香港 4.2近代史第一次割地 4.3關稅 4.4上海崛起 4.5傳教 5參見 6參考文獻 7外部連結 戰爭背景[編輯] 主條目:第一次鴉片戰爭 《南京條約》複製品,香港歷史博物館藏 於江寧府港口的汗華囇號 1839年3月,大清欽差大臣林則徐奉旨至廣州嚴禁鴉片,與大英產生貿易、司法和外交衝突,使得英政府內閣在同年10月1日,決定派遣遠征軍至大清,從而引發第一次鴉片戰爭。

談判過程[編輯] 此條目不完整。

因為只列出談判的時間線,沒有描述談判交鋒、大清欽差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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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年8月4日,大英軍艦駛抵江寧府下關江面,清政府代表在靜海寺與大英政府議約,雙方共在寺內談判約4次。

8月12日,砵甸乍(又譯璞鼎查)提出:「讓地通商一端,大清必將香港地方讓與大英永遠據守。

蓋大英之國體,既被大清之凌辱,理當讓地方以伏其罪,而補所傷之威儀也。

」[6] 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清廷代表欽差大臣耆英、伊里布和大英代表砵甸乍在英軍旗艦汗華麗號上正式簽訂《南京條約》[7]。

同年10月27日,道光皇帝批准條約;同年12月28日,維多利亞女皇批准條約。

1843年4月5日,維多利亞女皇頒發《英皇制誥》。

同年6月26日,耆英與砵甸乍在香港就《南京條約》換約,砵甸乍依據《制誥》,成為香港首任總督。

同年12月2日,大英帝國授予砵甸乍GCB表彰其功勞。

條款[編輯] 主條目:香港割讓、五口通商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的各項條款 大清和大英停戰並締結永久和平及對等關係。

清政府向英方開放五口通商,即沿海的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處港口。

清政府將永久割讓香港島予大英治理。

[8] 清政府向大英共賠償二千一百萬銀圓[9],同時廢除須經公行進行貿易的制度。

[10] 兩國各自釋放對方軍民。

英軍撤出江寧、定海軍政府等處江面和島嶼。

兩國共同訂立進出口關稅。

[11] 中英文版本誤譯[編輯] 《南京條約》的翻譯工作由英方人員擔任,由於清政府缺乏通曉英語的外交官員,所以主要的翻譯都也是由大英的外交官馬儒翰、郭士立和羅伯聃負責。

由於當時的翻譯條件並不如現在的成熟,因此,大清政府的版本和大英政府的版本在原文原意上出現差異[12],令英人遲遲未能進入廣州城。

條約第二條的中文譯文為: 自今以後,大皇帝恩准大英人民帶同所屬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處港口,貿易通商無礙。

且大英君主派設領事、管事領官住該五處城邑,專理商賈事宜…… 英文版本為: HisMajestytheEmperorofChinaagrees,thatBritishSubjects,withtheirfamiliesandestablishments,shallbeallowedtoreside,forthepurposeofcarryingontheirmercantilepursuits,withoutmolestationofrestraintatthecitiesandtownsofCanton,Amoy,Foochow-Fu,Ning-poandShanghai,andHerMajestytheQueenofGreatBritain,etc.,willappointSuperintendents,ConsularOfficers,toresideateachoftheabove-namedCitiesandTowns. 條約第三條中文譯文為: ……將香港一島給予大英君主暨嗣後世襲主位者常遠據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而英文條款為: ...theIslandofHongkong,tobepossessedinperpetuitybyHerBritannicMajesty,HerHeirsandSuccessors,andtobegovernedbysuchLawsandRegulationsasHerMajestytheQueenofGreatBritain,etc.,shallseefittodirect. 英文版本中「inperpetuity」的中文正確翻譯為:永遠、永久;而中文版本中的「常遠」的解釋卻有空間討論。

影響[編輯] 割讓香港[編輯] 主條目:香港割讓 1842年至1898年,大清先後三次割讓新安縣城城外50公里的香港島、九龍半島及租借新界予英國,所謂香港割讓。

香港島遠在中原邊陲,英國人曾埋怨它「荒蕪、不衛生、無價值」,[13]後來才發掘到它是優良港口。

英屬香港的法律不受清廷規管,由此成為興中會的革命基地,對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助力甚大,孫中山的革命思想亦萌芽於英屬香港。

[14] 近代史第一次割地[編輯] 香港割讓通常被表述為中國近代史上第一次割地。

(南京條約簽訂的1842年,澳門尚未被割讓,只是自明代特許葡萄牙帝國商人的居住點)。

[15]而在近代史以前,割地的例子在史籍記載不少,有前燕割虎牢關以西予前秦,[16]唐朝向西突厥和親時割龜茲、于闐、疏勒、朱俱波、蔥嶺,[17]後晉割燕雲十六州予遼國,[18][19]南宋在紹興和議割鄧州和唐州予金國[20][21][22],等等。

關稅[編輯] 作為南京條約的後續,《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3年7月22日)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虎門條約,1843年10月8日)。

大英相繼取得了協定關稅、治外法權(仿照中美望廈條約索取了領事裁判權,中外人民訴訟各按本國法律管理)、劃定租界、片面最惠國待遇、軍艦停泊口岸等外交權利,在與大清帝國貿易時享有更多利益,清朝亦因大英的壓力而開放國門,加速現代化,亦間接為往後清朝覆亡、中華民國成立埋下伏筆。

上海崛起[編輯] 1843年至1844年,基於條約廈門、上海、寧波、福州、廣州相繼開埠。

廈門、福州、寧波因地理限制,商務並不繁盛。

而位於長江口的上海因最接近主要出口物資——絲綢和茶葉的產地,又位於江、浙富庶之區,同時是當時清朝政府南北海運的中間站,原在廣州的英美商人及其僱傭的買辦蜂擁而至,開設洋行。

1853年起,上海開始取代廣州,成為全大清最大貿易港口。

英、美、法三國相繼沿黃浦江設立租界,並不斷擴展,形成上海公共租界和上海法租界。

傳教[編輯] 主條目:傳教士 鴉片戰爭時,在清朝約有30萬的地下天主教徒。

基督教新教沒有公開傳教,只有20名英美傳教士在澳門進行一些準備工作,例如翻譯聖經以及編寫字典。

1846年,道光皇帝明詔弛禁天主教,歸還原有教堂,天主教於是轉而公開活動。

耶穌會負責江蘇、安徽和直隸東南部的傳教工作,遣使會負責直隸的大部分和浙江、江西,多明我會則專門負責福建。

來自英、美、德三國十餘個新教差會也紛紛在五口設立教堂、學校、醫院。

其中美國歸正會在廈門興建了基督教在大清的第一所教堂——新街堂,美北長老會的嘉約翰在廣州創辦了清朝第一所西醫院博濟醫院。

參見[編輯] 第一次鴉片戰爭 穿鼻草約 虎門條約 中法黃埔條約 中美望廈條約 第二次鴉片戰爭 大安之役 中英平等新約 參考文獻[編輯] ^中華民國外交史料特展_歷史之鑑.國立故宮博物院.[2017-06-04].(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23).  ^南京條約原件(英文與中文)(PDF),中華民國外交部,[2019-05-27],(原始內容存檔(PDF)於2014-05-14),英文版記述在Nanking,中文版記述在江寧  ^s:虎門條約 ^中英關於取消英國在華治外法權及有關特權條約之換文citeweb|author=|url=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Y0030029(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中華民國外交部保存之前清條約協定(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華民國外交部及國立故宮博物院 ^爾東.周海燕,編.《香港歷史之謎》.香港:明報出版社有限公司.2007年4月:頁21.ISBN 978-962-973-634-7.  ^中外舊約辭典3頁ISBN978-7-5436-0835-1 ^《南京條約》原文:三、因大英商船遠路涉洋,往往有損壞須修補者,自應給予沿海一處,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

今大皇帝准將香港一島給予大英君主暨嗣後世襲主位者常遠據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包括煙價六百萬圓、公行商欠三百萬圓及水陸軍費一千二百萬圓。

^《南京條約》原文:大英商民在粵貿易,向例全歸額設行商,亦稱公行者承辦,今大皇帝准以嗣後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該口貿易者,勿論與何商交易,均聽其便…… ^《南京條約》原文:前第二條內言明開關俾英國商民居住通商之廣州等五處,應納進口、出口貨稅、餉費,均宜秉公議定則例,由部頒發曉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納;今又議定,英國貨物自在某港按例納稅後,即准由中國商人遍運天下,而路所經過稅關不得加重稅例,只可按估價則例若干,每兩加稅不過分。

^季壓西,陳偉民.來華外國人與近代不平等條約.中國北京:學苑出版社.[2007].ISBN 9787507729177(中文(中國大陸)).  ^Morris,Jan.HongKong:EpiloguetoanEmpire.FaberandFaber.1988[2008]:70.RobertMontgomeryMartin(英語:RobertMontgomeryMartin),anearlyColonialTreasurer,arrivingin1844,dismisseditalmostatonceassmall,barren,unhealthyandvalueless 請檢查|date=中的日期值(幫助) ^Dr.SunYatSen'sAddress:ANeatComplimenttoHongKong-WhyHeBecameaRevolutionist.ToEstablishAHongKongtypeofGovernmentinChina.HongKongDailyPress.1923-02-21. 全文轉載於:SunYat-sen'sAddressatTheUniversityofHongKong:"WhyIBecameaRevolutionist?".TheMan,theUniversity,theHistory-SunYat-sen.[2021-01-29].(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9). 英語演說的通行中譯本出自1923年2月21日《香港華字日報》,以文言文行文,多處修改孫中山的措辭,該譯本收錄於羅香林,《國父在香港之歷史遺跡》,香港:香港大學出版社,1971年初版。

^LettertoCaptainCharlesElliot,RN.21April1841.YouhaveobtainedtheCessionofHongKong,abarrenislandwithhardlyahouseuponit;andeventhisCessionasitiscalled,seemstome,fromtheconditionswithwhichitisclogged,nottobeacessionoftheSovereigntyoftheIsland,whichcouldonlybemadebythesignatureoftheEmperor,buttobeapermissiontoustomakeaSettlementthere,uponthesamefootingonwhichthePortuguesehaveanestablishmentatMacao.NowitseemsobviousthatHongKongwillnotbetheMartofTrade,anymorethanMacaoisso;thattheTradewillstillcontinueatCanton;andunlessyoushallhaveobtainedinyourfurtherNegotiations,allthesecuritieswhichwedemandedforourResidentsinChina,matterswillremainpracticallyjustastheyhavebeen.  ^蔡宗憲.永嘉之亂後的洛陽及其鎮戍化(PDF).《中國史學》(京都:朋友書店).2010,20卷:72頁[2021-08-15].(原始內容存檔(PDF)於2021-01-25).桓溫北伐時,前燕允諾割虎牢以西之地向前秦求援,桓溫敗退後,前秦即依約求取割地,至乃攻陷鄴城,消滅前燕  ^耿振華.從唐蕃會盟碑探討漢藏民族的歷史記憶(PDF).蒙藏季刊.2014,23(4)[2021-08-15].(原始內容存檔(PDF)於2021-01-25).而唐朝不僅對吐蕃,對其他少數民族和親時一樣會有大量的花費及割地的情況。

(略)即使是英明的唐太宗,也曾割屬地做為西突厥可汗的聘禮,《資治通鑑》記載:「(唐太宗貞觀二十年,即634年)六月丁卯(初七),西突厥乙毗射匱可汗遣使入貢,且請婚;上許之,且使割龜茲、于闐、疏勒、朱俱波、蔥嶺五國以為聘禮。

」  ^胡輝芳.燕云十六州入辽后的社会发展——兼谈燕云的得失对辽宋的影响.內蒙古大學碩士論文.2010.約定事成之後,割讓盧龍一道及雁門關以北諸地方作為報酬,送予遼朝。

  ^《契丹國志》卷22,「南京本幽州地,自晉割棄,建為南京,又為燕京析津府」。

^周立志.宋朝外交运作研究.河北大學博士論文.2013[2021-01-29].(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5).南宋割出唐、鄧二州,以鄧州西南、南四十里為界。

但兩國實際邊界並非完全是和議規定的邊界,具體執行邊界交割時  ^岳飛,《金佗稡編》卷十五《乞解軍務札子》。

轉引自:朱恆夫.岳飞故事:史实的拘泥与民间性的失度(PDF).《明清小說研究》.2005,(4)[2021-01-29].(原始內容存檔(PDF)於2021-02-11).岳飛確實因與高宗趙構意見不合而多次上書請求辭去兵柄,如在紹興九年的二、三月間,他在反對和議無效之後,曾憤然上書請求解除軍職,奏書云:『比者修盟漠北,割地河南,既不復於用兵,且無嫌於避事。

伏望陛下俯照誠悃,曲賜矜從,令臣解罷兵務,退處林泉,以歌詠陛下聖德,為太平之散民,臣不勝幸甚。

』  ^陶晉生.講座摘要:宋代外交的特色.香港中文大學講座.2011[2021-01-29].(原始內容存檔(PDF)於2019-03-20).北宋的外交以維持皇帝地位及疆土完整為主要目的,不惜用歲幣來代替割地。

南宋因對金的實力不夠,甚至皇帝的地位岌岌可危,所以如不能維持土地,就割地和贈送歲幣,而盡力維持皇帝的名分。

  外部連結[編輯] 南京條約中英原文影印(PDF).國立故宮博物院.[2017-08-08].(原始內容存檔(PDF)於2014-05-14).  第七屆香港杯外交知識競賽-中英南京條約 閱論編清朝歷史女真崛起 建州女真 努爾哈赤統一建州女真之戰 古勒山之戰 建造費阿拉 擊敗葉赫部 統一海西女真 攻滅哈達 攻滅輝發 攻滅烏拉 攻滅葉赫 征撫野人女真 後金建國 創製八旗 議政王大臣會議 立國戰事 明清戰爭 七大恨誓師 清兵入塞 清兵入關 洪承疇 多爾袞攝政 綠營 甲申國難 揚州十日 嘉定三屠 江陰慘殺 屠蜀 張獻忠被殺 清荷聯軍 反清復明 南明 李成棟反清 通海案 計丁授田 天聰新政 四大貝勒 代善 阿敏 莽古爾泰 皇太極 三王歸順 孔有德 尚可喜 耿仲明 清軍入侵朝鮮 丁卯戰爭 丙子戰爭 征服察哈爾 蒙古衙門 編設盟旗 清初 清初六大弊政 圈地令 剃髮令 投充法 逃人法 柳條邊 屠城 湖廣填四川 大清律例 首崇滿洲 滿城 皇商 遷界令 庚寅之劫 函可案 南北黨爭 丁酉科場案 哭廟案 江南奏銷案 丁未漂人事件 中期 康雍乾盛世 四大臣輔政 索尼 遏必隆 鰲拜 蘇克薩哈 康熙曆獄 雅克薩戰役 《尼布楚條約》 俄羅斯館 文字獄 莊廷鑨明史案 南山案 三藩之亂 吳周 南書房 佔領台灣 遷界禁海 澎湖海戰 多倫諾爾會盟 烏蘭布通之戰 昭莫多之戰 喀爾喀蒙古 康熙帝南巡 編製《康熙字典》 字貫案 中國禮儀之爭 清中期禁教 《弟子規》出書 九子奪嫡 朱一貴事件 世宗改制 駐藏大臣 羅卜藏丹津之亂 藏區分治 改土歸流 《恰克圖界約》 火耗歸公 軍機處 攤丁入地 官紳一體當差納糧 密摺制度 骨宗事件 水沙連之役 大甲西社抗清事件 古州苗亂 八旗生計 漢軍出旗 大小金川之役 大金川之戰# 第二次金川之戰# 珠爾默特那木札勒之亂 乾隆帝南巡 準噶爾之役# 準噶爾入藏 和通泊之戰 光顯寺之戰 阿睦爾撒納之亂# 鎖國政策 一口通商 大小和卓之亂# 庫車之戰 葉爾羌之戰 通古思魯克之戰 呼爾璊大捷 和闐之戰 霍斯庫魯克之戰 阿爾楚爾之戰 伊西洱庫爾淖爾之戰 清緬戰爭# 編纂《四庫全書》 撤驛之變 甘肅冒賑案 蘇四十三起義 林爽文起義# 天地會 篤嘉莊之戰 清軍入越戰爭# 廓爾喀侵藏戰爭# 《西藏善後章程》 《欽定藏內善後章程》 十全武功# 議罪銀 英使禮節爭議 嘉慶苗亂 川楚教亂 白蓮教 陳德行刺嘉慶案 孜牙墩事件 癸酉之變 天理教 嘉慶兵部大印丟失案 張格爾之亂 嘉道中衰 律勞卑事件 1840年代 鴉片戰爭 林維喜案 穿鼻之戰 虎門銷煙 《穿鼻草約》 第一次定海之戰 第二次定海之戰 鎮海之戰 乍浦之戰 吳淞戰役 鎮江之戰 不平等條約 《廣州和約》 《江寧條約》 《中美望廈條約》 五口通商 《虎門條約》 西藏森巴戰爭 七和卓之亂 1850年代 太平天國 之亂 天京之變 捻軍 廣東洪兵起義 小刀會起義(天地會) 團練武裝 淮軍 湘軍 楚軍 苗民起義 大成國(天地會) 廓藏戰爭 塔城貿易圈事件 戶部寶鈔案 戊午科場案 雲南回變 潘泰人 《璦琿條約》 英法聯軍 廣西教案 亞羅號事件 廣州城戰役 大沽口戰役 火燒圓明園 《天津條約》 《北京條約》 1860年代 辛酉政變 顧命八大臣 兩宮聽政 慈禧太后專政 同光中興 陝甘回變 聖山砍竹事件 血洗秦家灘 左宗棠入陝 東干族 回變(陝甘、新疆、雲南) 馬家軍 洋務運動 樟腦戰爭 1870年代 刺馬案 天津教案 中國留美幼童 《申報》 楊乃武與小白菜案 左宗棠收復新疆 伊犁危機 1880年代 胡雪巖錢莊擠兌倒閉 新疆置省 新式海軍 北洋水師 中法戰爭 交趾支那遠征 《中法新約》 臺灣建省 長崎事件 丁戊奇荒(旱災饑荒) 1890年代 甲午戰爭 《馬關條約》 三國干涉還遼 《中俄密約》 通商銀行 乙未割讓台灣 臺灣民主國 興中會 乙未廣州起義 新軍 定武軍 列強瓜分中國 門戶開放政策 戊戌變法 公車上書 曹州教案 《萬國公報》 保國會 《明定國是詔》 百日維新 戊戌政變 戊戌六君子 保皇會 自立軍起義 1900年後 己亥建儲 庚子國變 八國聯軍 東南互保 庚子俄難 《辛丑條約》 庚子賠款 清末新政 廢科舉 五大臣出使 北洋新軍 交通銀行 立憲運動 資政院 諮議局 木龍年戰爭 《中英續訂藏印條約》 川軍入藏 巴塘事變 趙爾豐在康區改土歸流 中國同盟會(興中會、華興會、光復會等合併) 黃花崗起義 日俄戰爭 光復會 丁未政潮 國會請願運動 皇族內閣 保路運動 戕官事件 辛亥革命 共進會 文學社 武昌起義 第一次驅漢事件 灤州兵變 外蒙古獨立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宗社黨 清帝退位 《清室優待條件》 專門史歷史·政治·軍事·外交·經濟·文化·科技·君主·區劃【說明:標「#」為十全武功】中國歷史事件 傳疑時代→夏朝→商朝→西周→東周(春秋→戰國)→秦朝→漢朝→三國→晉朝/十六國→南北朝→隋朝→唐朝→五代十國→宋朝/遼金夏→元朝→明朝→清朝→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南京条约&oldid=69092549」 分類:第一次鴉片戰爭香港殖民地史中英條約(清朝)不平等條約領土變更相關條約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19世紀南京1842年條約1840年代中國政治1842年中國1842年英國隱藏分類:引文格式1錯誤:日期使用ISBN魔術連結的頁面自2012年6月需補充來源的條目拒絕當選首頁新條目推薦欄目的條目含有英語的條目擴充中的條目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沒有登入討論貢獻建立帳號登入 命名空間 條目討論 臺灣正體 已展開 已摺疊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閱讀編輯檢視歷史 更多 已展開 已摺疊 搜尋 導航 首頁分類索引特色內容新聞動態近期變更隨機條目資助維基百科 說明 說明維基社群方針與指引互助客棧知識問答字詞轉換IRC即時聊天聯絡我們關於維基百科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相關變更上傳檔案特殊頁面靜態連結頁面資訊引用此頁面維基數據項目 列印/匯出 下載為PDF可列印版 其他專案 維基共享資源維基文庫 其他語言 العربيةAzərbaycancaБеларускаяБеларуская(тарашкевіца)CatalàČeštinaDanskDeutschEnglishEsperantoEspañolEestiEuskaraفارسیSuomiFrançaisעבריתहिन्दीMagyarBahasaIndonesiaItaliano日本語ქართულიҚазақша한국어မြန်မာဘာသာनेपालीNederlandsNorskbokmålPolskiپنجابیPortuguêsRomânăРусскийSimpleEnglishSvenskaதமிழ்ไทยTürkçeУкраїнськаاردوTiếngViệt粵語 編輯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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