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買賣申報不實內政部:可處3年以下徒刑、15萬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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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全文0生活中心/綜合報導2020年10月20日上午6:00日前有媒體報導民眾於高雄市購屋時,被要求於買賣契約外另簽定「折讓單」,並以折讓前較高價格辦理不動產買賣申報,使價格灌水。

對此,內政部表示,折讓單亦屬買賣契約之一部分,買賣雙方應依完整契約內容,按折價後金額核實申報,如果仍以折讓前的高價申報,即為申報價格不實,依法將處罰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且涉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內政部表示,為確保成交價格資料的正確性,內政部持續要求各縣市政府對於申報交易價格異常案件進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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