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宣布政使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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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布政使司官制
承宣布政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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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介紹的是明清兩代的省級行政官署。
關於英屬殖民地附屬總督的行政官,請見「布政司」。
承宣布政使司,為中國明清兩朝的省級地方行政機關。
明朝時,承宣布政使司為國家一級行政區,是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的轄區,簡稱布政使司、布政司、藩司,俗稱「行省」、「省」,負責一級行政區的民事事務。
布政使司設左、右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各一人,即一級行政區最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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