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臘起義-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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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臘之亂是指北宋末年在浙江、江蘇一帶的一次民變。

宣和四年(1122年),此次民變被北宋朝廷鎮壓。

宋徽宗時,睦州青溪人方臘[1],原本是漆園主[2][3]。

相傳其性情豪爽,深得人心,能號召很多生活困苦的農民。

宣和二年十月初九(1120年11月1日)方臘率眾在歙縣七賢村起事,假託「得天符牒」,宣稱:「今賦役繁重,官吏侵漁,農桑不足以供應。

吾儕所賴為命者漆楮竹木耳,又悉科取,無錙銖遺。

」「且聲色、狗馬、土木、禱祠、甲兵、花石靡費之外,歲賂西、北二虜銀絹以百萬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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