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行政訴訟法 - 公報內容
文章推薦指數: 80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網站導覽加入好友FacebookFlickrYouTube寫信給總統RSS ::: 首頁總統府公報公報查詢公報內容 公報查詢 Facebook分享line分享twitter分享plurk分享 列印本頁 點閱數:428 修正行政訴訟法 公布日期:64年12月12日 號次:第2976
延伸文章資訊
- 1行政訴訟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第5 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 ...
- 2行政訴訟法(中華民國)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行政訴訟法》,為中華民國的一部行政法典,為處理行政事件訴訟程序之法律,與訴願法共同構成行政爭訟制度。並以保障人民權益,確保國家行政權之合法行使, ...
- 3論行政訴訟種類有形成之訴的誤解
第一,行政法上之形成權為人民之公法上. 權利,其行使只需以意思表示向行政機關為. 之,即生效力;不必訴請行政法院為之,有. 爭議是提起確認之訴非撤銷之訴。
- 4修正行政訴訟法 - 公報內容
第五條行政法院關於受理訴訟之權限,以職權裁定之。 第六條評事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一、有民事訴訟法第 ...
- 5行政訴訟法施行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一、尚未終結者:由高等行政法院裁定移送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依修正行政訴訟法審理。其上訴、抗告,適用修正行政訴訟法之規定。 二、已終結者: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