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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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時,可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所規定。

且依據同條第4項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智慧查找 智慧查找案例 瀏覽選項 智慧查找主選單 巷弄停車問題 路徑: 巷弄停車問題車輛臨時停在巷弄或停放於巷弄影響通行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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