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曹協會司法官個案評鑑陳請須知- 台灣法曹協會 - 關於法曹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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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15787 台灣法曹協會人民陳請個案評鑑法官與檢察官陳請須知    為改善司法品質、健全審判制度、維護人民憲法上所保障的訴訟權,本會特於今年成立司法官個案評鑑陳請中心,辦理請求個案評鑑法官及檢察官之業務,即日起開始受理民眾陳請。

    我國法官、檢察官(以下合稱司法官)辦理案件時,可能因為某些原因(例如無心辦案、粗心大意等),而忽略了當事人的權益,造成當事人的損害。

同時,此種情形往往由於投訴無門、無處申冤,當事人只能默默承受,實在不公。

    法官法設有評鑑司法官的制度,若民眾遇司法官忽略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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