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受益人有限制嗎?填小三的名字可以嗎?資深保險業務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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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第二節保險利益 - 保險法
未成年人或依民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得受監護宣告者之父、母或監護人,依本法第一百三十八條之二第二項規定為被保險人時,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 ...
- 2保險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得於保險事故發生前,共同約定保險金於保險事故發生後應匯入指定信託帳戶,要保人並得放棄第一百十一條保險利益之處分權。 第17 條. 要保人 ...
- 3何謂保險人、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天秤座法律網
從法條規定可以看出來,要保人除了是向保險人提出訂約請求以及交付保險費之人,更對於投保的標的,例如生命、身體健康或特定財產等還需要具有保險利益。而 ...
- 4受益人改為同居人保險公司能不同意嗎? | 《現代保險》雜誌
- 5易記圖解概念說明
§17:亦明定「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無保險利. 益者,保險契約失其效力。」 否定說:應以要保人為保險利益之具備主體。 第5條(受益人). 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