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10年托育人員(保母)專業訓練課程(126小時自費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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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照需結訓後另外報考,相關規定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報檢人專區查詢。

五、自103年12月1日起,收費照顧三親等外幼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臺中市110年托育人員(保母)專業訓練課程(126小時自費班) 返回 ::: 現在位置 首頁 >社會福利總覽 >兒少 >托育服務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臺中市111年托育人員(保母)專業訓練課程(126小時自費班) 一、參訓資格:年滿20歲,且設籍或居住本市之民眾(包含大陸地區配偶取得長期居留證、依親居留證者及合法取得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至多得開放10%名額予外縣市民眾參訓,男女不拘。

二、費用:本課程皆為自費班,一人8,000元整,如為欲二度就業者,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辦有補助班,詳細資訊請洽04-23592181轉9。

三、報名方式:請逕洽各辦訓單位,詳如附件。

四、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照需結訓後另外報考,相關規定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報檢人專區查詢。

五、自103年12月1日起,收費照顧三親等外幼童之托育人員(保母)皆應依法向各地方政府辦理登記;如未取得登記證書即進行收費托育服務者,將依法裁處新臺幣6,000~30,000元罰鍰。

六、實際開課訊息請依各辦訓單位資料為準,未盡事宜本局得隨時補充及更新訊息。

本局業務聯絡人:兒少福利科鄭約用人員(04)22289111分機37585  檔案下載(或附件) 111年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課程時間表.pdf pdf 101KB 110年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課程時間表彙整表(更新).pdf pdf 118KB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最後異動日期: 2021-12-28 發布日期: 2021-12-27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第一股 點閱次數: 172553 至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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