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有志 - 臺南研究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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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 周逢雨,〈蘇有志父子〉,《南瀛文獻》1:3/4,頁28-29。

1970 李汝和,《臺灣省通志卷七人物志:蘇有志》,臺灣省文獻委員會,頁503-504。

guideTile.toModdle:::visit264printshareToshareToshareToA+A-蘇有志1863/9/10-1915/09/23別名人物分類臺南學-政治類-政治類性別male國籍出生地點臺南市新化區-臺南市新化區卒年地點臺南市父母父:蘇振芳職稱商人專長經商時間分期日治時期著名事蹟、成就或貢獻:(1)西來庵事件參與者,該事件為日治時期大規模的抗日事件之一。

生平小傳:蘇有志,號春明,臺南廳大目降街觀音廟人(今臺南市新化區觀音里)。

其父蘇振芳,是當地事業家,生子三人,蘇有志排行第三,故人稱之為「三頭」。

蘇有志繼承其父事業經營糖廍及魚塭,由於他具備生意頭腦,事業蒸蒸日上,數年之後,糖廍發展為十三處之多,魚塭及附屬田園達五百餘甲,並在臺南草花街及噍吧哖兩地,各開設山產商行。

日大正3年三(1914),余清芳與邱九合股以邱九名義在臺南府城開設「福春號精米廠」,表面經商,暗地出入各齋堂,從事遊說抗日情事。

此期間和西來庵董事蘇有志相識,有志痛恨日人拖垮他的事業,兩人一拍即合,遂成莫逆知交,透過蘇有志的介紹,余清芳又認識也是西來庵董事之一的大潭庄鄭利記,三人常集於庵內,每言及日人暴政,扼腕攘臂浩嘆不已,久之形成共識,共推余清芳為主,暗中糾集有志之士,誓言推翻日人統治。

日大正4年(1915)事機洩露,竟被臺南警務課發覺,蘇有志、王藍石等人同時遭緝捕。

經日人偵測,判定此案為反日組織,主腦人物除蘇有志之外,尚有余清芳、江定、羅俊等人。

蘇有志和余清芳於日大正4年(1915)9月21日,同被判死刑,9月23日,被執絞刑於臺南刑務所,享年55歲。

撰寫者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備註資料使用語言中文參考資料(關聯)1953周逢雨,〈蘇有志父子〉,《南瀛文獻》1:3/4,頁28-29。

1970李汝和,《臺灣省通志卷七人物志:蘇有志》,臺灣省文獻委員會,頁503-504。

1983曾廼碩,〈乙卯臺灣革命運動蘇有志系紀實〉,《臺北文獻》61/62,頁153-188。

1999溫福住編,《回首噍吧哖》,臺南縣玉井鄉公所。

2005黃世祝等,《新化鎮誌》,臺南縣新化鎮公所。

2013陳信安、張雅琇,《尋訪1915噍吧哖事件歷史場景-起事、交戰、清鄉、審判、立祠》,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資料來源1978程大學,《臺灣先賢先烈專輯第二輯˙余清芳傳》,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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