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143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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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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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條
被告、犯罪嫌疑人或第三人遺留在犯罪現場之物,或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任意提出或交付之物,經留存者,準用前五條之規定。
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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