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經異義-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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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義》:第五田稅。
今《春秋》公羊說,十一而稅,過於十一,大桀小桀;減於十一,大貉小貉。
十一稅,天子之正。
(〔蒙案〕當作天下之中正,文見《公羊》宣十五年傳。
)十一行而頌聲作,故(〔蒙案〕故當為古,字誤)周禮,國中園廛之賦,二十而稅一,近郊十而稅一,遠郊二十而稅三。
有軍旅之歲,一井九夫百畝之賦,出禾二百四十斛,(原註:當雲六百四十斛。
○〔蒙案〕四秉曰筥,十筥曰稯,以稯禾為二百四十斛,則許以秉為六斛。
)芻秉二百四十斤,(原註:當雲一百六十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