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凡有的,還要給他;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從他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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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由馬爾谷福音4:21開始細閱:【二十一節】 耶穌又向他們說:「人拿燈來,豈是為放在斗底或床下嗎?不是為放在燈台上嗎?耶穌在第四章一開始,說的是撒種的比喻,二十一節開始就說明我們是光,應該向別人照耀,而不該隱藏起來。

種子是天主的話語,祂的福音,或祂的旨意,撒了給我們就該結實,就該如光般去啟發世人。

這裏光也指我們的身份。

特別是我們領了洗的,藉着聖神,我們就是天主的兒女,能稱天父為阿爸。

這不單是一個稱號,而是一個實在的身份,是有實在的權柄和力量的。

我們作為天主子女的是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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