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事訴訟-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中華民國刑事訴訟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維基百科的法律內容只供參考,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
任何法律問題應諮詢相關司法管轄權地方的專業法律人員。
中華民國的刑事訴訟程序,是貫徹國家刑罰權的法定程序。
廣義的刑事訴訟程序包括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等階段,但一般人對刑事訴訟程序的認知僅及於審判階段。
規範刑事訴訟的主要法律是刑事訴訟法。
臺灣目前的刑事訴訟制度採公訴自訴二元系統,除檢察官有起訴被告的權限外,自訴人亦得自
延伸文章資訊
- 1刑事訴訟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犯罪,非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所定之訴訟程序,不得追訴、處罰。 現役軍人之 ... 限制書,由法官簽名後,分別送交檢察官、看守所、辯護人及被告。 偵查中檢察官認 ...
- 2民事訴訟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前項情形,法院書記官應速將裁定正本附入卷宗,送交受移送之法院。 第31-1 條. 起訴時法院有受理訴訟權限者,不因訴訟繫屬後事實及法律狀態變更而受影響。
- 3行政訴訟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公法上之爭議,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依本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3 條 ... 前項情形,行政法院書記官應速將裁定正本附入卷宗,送交受移送之法院。 第12-4 條.
- 4刑事訴訟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刑事訴訟法(英語:criminal procedure)是規範刑事案件之偵查行為、審理行為、判決行為、執行行為及其偵查組織、審理組織、判決組織、執行組織之規範。
- 5中華民國刑事訴訟-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依臺灣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偵查程序中,檢察官為唯一的偵查主體,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均為受檢察官指揮監督之偵查輔助機關。 犯罪發生後,偵查犯罪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