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事訴訟-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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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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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刑事訴訟程序,是貫徹國家刑罰權的法定程序。
廣義的刑事訴訟程序包括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等階段,但一般人對刑事訴訟程序的認知僅及於審判階段。
規範刑事訴訟的主要法律是刑事訴訟法。
臺灣目前的刑事訴訟制度採公訴自訴二元系統,除檢察官有起訴被告的權限外,自訴人亦得自
延伸文章資訊
- 1行政院會通過「刑事訴訟法」
行政院會今(17)日通過司法院函送「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451條之1修正草案、「刑事訴訟法」第67條、第416條修正草案及「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條 ...
- 2民事訴訟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前項情形,法院書記官應速將裁定正本附入卷宗,送交受移送之法院。 第31-1 條. 起訴時法院有受理訴訟權限者,不因訴訟繫屬後事實及法律狀態變更而受影響。
- 3中華民國刑事訴訟-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依臺灣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偵查程序中,檢察官為唯一的偵查主體,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均為受檢察官指揮監督之偵查輔助機關。 犯罪發生後,偵查犯罪之 ...
- 4刑事訴訟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犯罪,非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所定之訴訟程序,不得追訴、處罰。 現役軍人之 ... 限制書,由法官簽名後,分別送交檢察官、看守所、辯護人及被告。 偵查中檢察官認 ...
- 5刑事訴訟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刑事訴訟法(英語:criminal procedure)是規範刑事案件之偵查行為、審理行為、判決行為、執行行為及其偵查組織、審理組織、判決組織、執行組織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