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助學金 - 生活輔導組-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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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助學金第一類:110學年度暑期申請與資料繳交時程:111年6月1日至111年6月21日17:00(逾期不受理). 線上申請 校務行政入口http://iportal.ntnu.edu.tw/ntnu/. 師大首頁|學務處首頁|網站地圖|English 學務長室 生活輔導組 課外活動組 住宿輔導組 學生輔導中心 健康中心 全人教育中心 專責導師室 生活輔導組 單位介紹 人員與職掌 法規 文件下載 位置圖 業務項目 生活安頓方案 學雜費減免 弱勢助學金 就學貸款 生活助學金 獎助學金 還願助學金 系所特色發展獎助學金 學生兵役、役男出國 住宿優惠 急難慰助 團體保險 學生請假 生活安頓方案統計 首頁 > 業務項目 生活助學金 生活助學金 生活助學金第一類:110學年度暑期申請與資料繳交時程:111年6月1日至111年6月21日17:00(逾期不受理) 線上申請校務行政入口http://iportal.ntnu.edu.tw/ntnu/ 點選〔學雜費繳費系統〕-學雜費_學務(正式)-生活助學金申請〕-新增-列印申請表 檢附資料 (可用郵寄紙本申請,地址:106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生活輔導組,註明:申請生活助學金) 1.申請表 2.110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或成績證明(GPA1.70以上)(110-2已申請並審核通過者免繳)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含父母與本人)  4.父母與本人之「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家庭年所得未達新臺幣70萬元且利息所得未超過2萬元)(請勿提供申報所得稅資料)。

(樣張參考) 5.僑外生無法提供第3-4項資料或未符規定之同學,請再檢附個人報告與相關證明、導師推薦函,並請系所專責導師與主任/所長簽章(境外生另請加會國際事務處)。

(個人報告範例) 6.年級為大四或研究生碩二以上同學,請系所證明110學年度第2學期因修業未滿仍須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繼續註冊就讀 **已檢具1至4項資料者,申請表請簽名後直接送交至生活輔導組審核(免送系所專責導師與主任/所長簽章)。

**預計6月27日公布正取名單。

  法規: 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 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保障處理原則 本校獎助生及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要點         1.生活服務學習協議書-暑期    2.生活服務學習協議書-學期      3.生活服務學習紀錄表-暑期      4.生活服務學習紀錄表-學期     5.生活助學金申請表---第二類              承辦人:劉琇鐘 小姐,電話:7749-1058                                       瀏覽數   線上系統 校務行政入口 獎學金管理系統 教育部圓夢助學網 機踏車申請(限林口校區) 活動及會議 新生營-伯樂大學堂 導師業務 畢業典禮 優秀傑出學生選拔 學生獎懲、操行 智慧財產權 交通安全(退停車保證金) 築夢工程與夢想起飛 社會實踐獎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事務處」版權所有® 電話:(02)7749-1065   傳真:(02)2369-6418     地址:106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162,He-pingEastRoad,Section1,Taipei106,Taiwan)Copyright©2012NationalTaiwanNormalUniversity.Allrights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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