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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算|補習班|數學補習班|三重|文理補習班|數學公式|數學題庫|數學競賽|國小數學|國中數學 跳到主文 三重市中正北路19號2樓,電話:29831180, 1992年成立,專教國中,國小及高中 捷運菜寮站三號藝術公園出口 部落格全站分類:社團組織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Nov23Mon200904:23 數學歸納法證明 數學歸納法證明4題 1.1‧2^2+2‧3^2+3‧4^2+......+n(n+1)^2=n(n+1)(n+2)(3n+5)/12【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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