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希望實習的各位| 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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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情況的實習,係作為海外大學教育課程的一部分,並且,. 應確保在實施該實習的日本企業有接收學生的完整體制及指導體制; 應為學業的一環,如可取得 ...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介紹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概要 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 辦事處地址搬遷、統整 資訊發布 致各位入境日本的外國人~新入國者專用說明頁面~ 公告 新聞稿 更新情報 各種公告 其他公告資訊 各種手續 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相關手續 各種手續介紹 資訊公開 個人資訊保護 公文書管理 在留支援 外籍人士生活支援首頁 外國人在留支援中心 洽詢窗口 外國人在留綜合諮詢中心等 情報受理 相關法令 相關法令 國會提出的法案 近期修改的入管法 入管政策及統計 入管政策、白皮書 特定技能制度 外國人共生政策 統計 民眾建議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介紹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概要 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 辦事處地址搬遷、統整 資訊發布 致各位入境日本的外國人~新入國者專用說明頁面~ 公告 新聞稿 更新情報 各種公告 其他公告資訊 各種手續 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相關手續 各種手續介紹 資訊公開 個人資訊保護 公文書管理 在留支援 外籍人士生活支援首頁 外國人在留支援中心 洽詢窗口 外國人在留綜合諮詢中心等 情報受理 相關法令 相關法令 國會提出的法案 近期修改的入管法 入管政策及統計 入管政策、白皮書 特定技能制度 外國人共生政策 統計 民眾建議 意見箱 Language 日本語 English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한국어 BahasaIndonesia ภาษาไทย Монголхэл Filipino Português Español TiếngViệt မြန်မာဘာသာစကား नेपाली ភាសាខ្មែរ TOP 公告 各種公告 Relatedtostatusesofresidence 給希望實習的各位 給希望實習的各位 欲在我國實習者,應符合的在留資格及所需手續依據該實習者的狀況及實習報酬的有無而異。

與實習有關的在留資格等概要請參閱此處。

(日語) 此外,對於學生身分的實習生,請事先至鄰近的勞動基準監督署等確認是否適用勞動相關法令(如最低工資法等)。

持有「留學」、「特定活動(繼續就職活動)」或「特定活動(就職內定者)」之在留資格而居留於我國者 1 實習有報酬者 持有「留學」、「特定活動(繼續就職活動)」或「特定活動(就職內定者)」之在留資格而居留於我國者,進行有報酬的實習時,須事先至鄰近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辦理之手續依據從事實習的時間而異。

(1)從事實習的時間為每週28小時(在學籍所屬教育機關之學則所訂長假期間則為1天8小時,以下亦同)以內者 須事先至鄰近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取得包括性資格外活動許可。

※ 所謂包括性資格外活動許可,雖然係指針對每週可進行28小時打工的資格外活動許可,但進行實習時,若已持有包括性資格外活動許可,則無需再次至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

(2)在長假期間以外,每週從事實習的時間超過28小時者 除上述(1)的資格外活動許可外,還須個別取得「每週超過28小時的資格外活動許可」。

有關以實習為目的的個別資格外活動許可,持有「留學」之在留資格而居留於我國者,原則上其符合對象為: 持有大學(短期大學除外)學籍,在實習的學年末會結束修業年度者,且已幾乎取得畢業所需學分者 持有研究所學籍,在實習的學年末會結束修業年度者 上述對象以外者,若為須進行取得學分所需之實習等與專攻科目密切相關之情形等,亦可取得該個別資格外活動許可。

 持有「特定活動(繼續就職活動)或(就職內定者)」之在留資格而居留於我國者,亦為該個別資格外活動許可的符合對象。

※ 與資格外活動許可有關的手續與所需資料請參閱此處。

2 實習無報酬者 持有「留學」、「特定活動(繼續就職活動)」或「特定活動(就職內定者)」之在留資格而居留於我國者,進行無報酬的實習時,無需事先至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

持有海外的大學學籍,無日本的大學學籍,而希望於日本實習者 符合的在留資格依據該實習報酬的有無及實習的活動期間而異。

 此種情況的實習,係作為海外大學教育課程的一部分,並且, 應確保在實施該實習的日本企業有接收學生的完整體制及指導體制 應為學業的一環,如可取得學分等,且實習內容與學生的專攻相關 須符合上述要件。

1 實習有報酬者 持有海外的大學學籍者,在日本企業進行有報酬的實習時,須以「特定活動(告示9號)」之在留資格進入我國。

 此實習期間不得超過1年,且總計不得超過大學修業年限2分之1的期間,並且須持有從該大學畢業或結業時會授予學位之教育機關的學籍。

 所需資料請參閱此處。

此外,與實習相關的指導方針(日語)已公布,敬請參閱。

2 實習無報酬者 持有海外的大學學籍者,在日本企業進行無報酬的實習時,應符合的在留資格依據活動期間而異。

(1)活動期間超過90天者 須以「文化活動」之在留資格進入我國。

預計實施實習的我國企業等須進行在留資格核可證明書交付申請。

 所需資料請參閱此處。

(2)活動期間在90天以下者 須以「短期滯留」之在留資格進入我國。

※來自查證免除對象國家或地區以外的國籍或地區者,須於來日本前申請查證。

查證申請的詳情請洽詢外務省或預計辦理查證申請的駐外機構。

與申請相關的洽談處 請洽詢辦理申請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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