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處理文武官員任免作業要點 - 法令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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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49年4月27日秘書長核定中華民國59年1月23日台統一禮字第2508號函修正中華民國76年1月10日華總一禮字第0117號函修正,並將「文武官員任免程序注意事項」修正為「總統府文武官員任免作業要點」,並自76年1月16日生效中華民國80年7月25日秘書長核定修正中華民國84年1月14日華總一禮字第0185號函修正中華民國86年2月27日華總一禮字第8610000200號函修正中華民國87年4月14日華總一禮字第8700040720號函修正中華民國91年7月10日華總一禮字第09110000700號函修正第3點中華民國93年12月30日華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