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公告 -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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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公告111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 (一)二級上將:70歲(民40年出生)。
(二)中將:65歲(民45年出生)。
(三)少將:60歲(民50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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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111年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公告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聯絡人:周淑慧 聯絡資訊:(02)23654361分機312
公告事項:一、公告111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 (一)二級上將:70歲(民40年出生)。
(二)中將:65歲(民45年出生)。
(三)少將:60歲(民50年出生)。
(四)上、中、少校及士官長:58歲(民52年出生)。
(五)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民60年出生)。
(六)志願役士兵:45歲(民65年出生)。
(七)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民74年出生)。
二、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10年12月31日止,並自111年1月1日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相關檔案 111後備軍人限齡除役公告 pdf(172.58KB)
點閱數:1817
資料更新:110-10-2610:18 資料檢視:110-10-2610:18 資料維護: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發布日期:1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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