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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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關於孤貧喪葬濟助。

二、推廣與舉辦慈善活動及社會公益之活動。

三、傳播與宣導慈善活動及社會公益之資訊。

四、配合推展慈善活動及社會公益之 ...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為「臺北市心藝社會關懷協會」。

第二條本會為依據人民團體法設立之社會團體,非以營利為目的。

第三條本會以為「內心慈悲為懷出發,昇華愛心濟世救苦,藝化行善祥和社會」 為宗旨。

第四條本會以臺北市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五條本會會址設於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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