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 苗栗縣政府110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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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資格: (一)基本資格: 1、設籍本縣並就讀國內各大專院校具有學籍之青年學生【不含應屆畢業生(包括高中(職)三年級升大學﹞、五專前三年、進修部(夜間、假日、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實習、職涯活動】最新消息 [工讀]苗栗縣政府110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工讀]苗栗縣政府110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一、工讀資格: (一)基本資格: 1、設籍本縣並就讀國內各大專院校具有學籍之青年學生【不含應屆畢業生(包括高中(職)三年級升大學﹞、五專前三年、進修部(夜間、假日、暑期班)延畢、研究所及空中大學生】。

2、在學學生請檢附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學生證未蓋有註冊章者請附在學生證)。

3、109年及以前年度曾參與同性質計畫之青學子為除外對象,不得再行報名參加。

(二)特定資格: 滿足上述基本資格條件,面試分數若有同分且同時符合下列特定資格之一者優先錄用: 1、低收、中低收入戶(檢附本縣核發之低收或中入戶證明文件)。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檢附本縣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

3、中高齡(年滿45歲至65歲)且非自願性離職之失業勞工家庭子女(檢附父或母其中1人非自願性離職證明、無工作切結書、勞保明細表)。

4、本人為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5、本人為原住民(檢附戶籍資料)。

6、新住民子女(檢附戶籍資料)。

7、父或母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檢附本縣核發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證明文件)。

8、單親家庭子女且最近二學期曾申請就貸款並通過審核者【檢附戶籍資料及核貸證明文件(銀行就學貸款存根聯或學校開立證明文件)】。

二、工讀期間:110年7月15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

三、工讀計畫請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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