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意思表示)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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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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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意義
2區別
3註釋
4參考資料
意義[編輯]
當表意人向某個對象發出意思表示時,以能否與該對像直接溝通為標準來區分的話,可以區分成對話的意思表示與非對話的意思表示。
所謂「對話」,並不以語言為限,以手語、旗語、網路等方式為之皆可,重點在於雙方當事人可以立即反映對方的提問與回答。
[1]若雙方不能立即溝通,法律上就會認為是以「非對話」的方式溝通。
在表意人為非對話意思表示時,法律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