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雙語專業人才增進國家競爭力行政院會通過「雙語國家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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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指出,考量雙語政策具普遍性、持續性、公益性及專業性,加以牽涉層面廣泛、推動期程長,亦須多方瞭解利害關係人需求,因此成立行政法人組織型態的雙語國家政策 ... 首頁 新聞與公告本院新聞 ::: 新聞與公告 本院新聞影音新聞一般新聞即時新聞澄清部會新聞行政院會議首長行程質詢案件管理系統行政院公報RSS頻道服務 本院新聞 Facebook分享line分享twitter分享plurk分享列印本頁 ::: 培育雙語專業人才增進國家競爭力行政院會通過「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日期:110-09-02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為推動雙語國家政策,培育雙語專業人才,增加國家整體競爭力,行政院會今(2)日通過國發會擬具的「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為提升國民英語能力,增進國家整體競爭力,希望藉由雙語國家發展中心的設置,以結合各部會資源,同時亦導入民間活力與創意,透過專責單位進行推動,共同培育雙語專業人才。

蘇院長指出,該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國發會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完成立法程序。

國發會表示,為落實蔡英文總統就職演說宣示,政府將在雙語國家領域上,培育更多本土人才,並依院長指示在未來3年內規劃各項策略,培育雙語專業人才,因此擬具「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國發會指出,考量雙語政策具普遍性、持續性、公益性及專業性,加以牽涉層面廣泛、推動期程長,亦須多方瞭解利害關係人需求,因此成立行政法人組織型態的雙語國家政策發展中心,以確保各階段政策進展能依規劃執行,落實各項長期規劃,並藉由導入民間的活力及創意,搭配內、外部適當監督機制及績效評鑑機制,實踐2030雙語國家政策。

該草案內容要點如下: 一、本條例之立法目的、本中心之組織型態、監督機關、業務範圍、經費來源及規章之訂定程序。

(草案第1條至第5條) 二、本中心董事、監事之人數、資格、遴聘、任期、解聘、補聘之方式、聘任之消極資格及解聘事由。

(草案第6條至第9條) 三、本中心董事長之聘任、職權、代理方式及年齡限制;董事會之職權及開會方式;監事之職權及行使方式;董事、常務監事出席、列席董事會會議方式;董事、監事相互間不得有一定親屬關係及利益衝突迴避事項;董事長為專任者,其報酬由監督機關核定,董事、常務監事及監事均為無給職。

(草案第10條至第17條)   四、本中心置執行長、副執行長,並明定執行長之遴聘方式、職權。

(草案第18條)   五、本中心進用人員之權利及義務。

(草案第19條)   六、監督機關對本中心之監督權限及績效評鑑辦理方式;本中心應訂定發展目標與計畫、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年度執行成果及決算報告書之提報程序及期限、決算報告書應接受審計。

(草案第20條至第23條)   七、本中心會計年度、會計制度、財務報表之查核方式、本中心成立年度及次年度之政府核撥經費之調整運用。

(草案第24條及第25條)   八、本中心自有財產及公有財產之定義、管理、使用、收益等相關規定。

(草案第26條)   九、政府機關核撥本中心之經費應依法定預算程序辦理,並受審計監督。

(草案第27條)   十、本中心舉債限制、採購作業及資訊公開之相關規定。

(草案第28條至第30條)   十一、對本中心之行政處分不服者,得向監督機關提起訴願。

(草案第31條)   十二、本中心解散之條件、程序及解散時人員、賸餘財產及債務之處理方式。

(草案第32條)   國發會懶人包fromreleaseey 相關檔案討一國發會新聞稿PDF討一國發會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PDF討一國發會懶人包PDF 最新新聞 我國後續追蹤報告獲APG成功追認防制洗錢再獲國際肯定110-12-03蘇揆:政府推動各項獎勵與補助政策 鼓勵國內企業創業、創新110-12-02防範Omicron變異株威脅蘇揆:務必提高疫苗接種率保護國人安全110-12-02「跟蹤騷擾防制法」簽署公布蘇揆:落實新法上路各項整備工作全力遏止不當跟蹤騷擾行為110-12-02 院長行程 出席高鐵電車線維修工程車啟用典禮出席彰一開閉所啟用典禮暨彰工升壓站祈福儀式 重要政策 國家文化資產的保存與活化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升級—打造在地化社區健康照護服務 部會新聞 葉均蔚教授自主開創高熵合金新科技 獲頒2021年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110年12月06日健康益友APP優惠僑胞免費使用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 回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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