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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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細則依藥事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訂定之。

第2 條. 本法第七條,用詞定義如下: 一、新成分:指新發明之成分可供藥用者。

二、新療效複方:指已核准藥品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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