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資料/10月1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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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0年8月12日中市教學字第1100060104號函辦理。

二、旨案自110年9月15日(星期三)起至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首頁/公佈欄 台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資料/10月15日截止 發佈日期: 2021-08-19 資訊群組: 02教務處 公告分類: 日校/獎助學金辦法,實驗研究組最新公告,首頁/公佈欄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0年8月12日中市教學字第1100060104號函辦理。

二、旨案自110年9月15日(星期三)起至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申請程序說明如下: (一)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學校於每頁加蓋學校證明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另申請書及導師證明請逐級核章。

(二)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將名冊電子檔逕寄臺中市立崇倫國中魏國鼎組長信箱([email protected])彙辦。

1、請務必仔細核對學生姓名有無錯別字,以維護學生領獎之權益,如需造字,請於名冊備註欄註明。

2、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倘設有國中部者,請區分高中部、國中部之案件分別繕造名冊。

(三)申請學生資格符合本要點第2點第1款者,請檢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四)請學校依申請學生成績高低順序裝訂相關申請表件紙本,逕寄臺中市立崇倫國中憑辦,寄件地址:40243臺中市南區忠明南路653號,信封上請註明「110-1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字樣,聯絡電話:(04)23712324分機722。

三、獎學金審核結果另函通知,未依規定程序申請(證件不齊、未經學校認定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本案相關資訊業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首頁(網址:https://www.tc.edu.tw/)─「顯示全部連結」─「臺中市就學補助資訊網」編號18945,請協助公告本獎學金訊息於學校網頁,以利家長及學生申請。

五、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沈芳如,電話:22289111分機55117。

申請文件請於9月30日前送至實研組 彰化縣政府函.pdf 實施要點.docx 申請書.doc 導師證明.docx 學生清冊.xls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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