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化創意產業的定位與策略(上) ——社會功能與市場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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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創產業近年發展迅速,機遇處處潛力龐大,但在多方面仍存在誤區與挑戰。
本文探討有關定義、文化功能、香港文化特點優勢、政府近年文創政策、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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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文化創意產業的定位與策略(上)——社會功能與市場化(文:何順文)(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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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創產業近年發展迅速,機遇處處潛力龐大,但在多方面仍存在誤區與挑戰。
本文探討有關定義、文化功能、香港文化特點優勢、政府近年文創政策、產業發展遇到的主要問題(包括扶助微創業、文創園區與產品、本土文化輸出)、「十四五」規劃與大灣區契機、學校教育角色等。
文章分析港府所需的宏觀政策,建議政府拆局鬆綁、修訂規章、提升軟件、多做文創推廣,確保自由創作空間與構建文創社會氛圍,特別是對文創創客的扶助。
筆者亦建議政府與各界審時度勢,冀在共同努力下發揮香港原有優勢基礎,充分運用好藝術科技與歷史性的機遇,使香港的文創發展開啟新里程。
區分文化事業及文創產業近幾年香港出現不少所謂文創活動、商品與園區,好像很多事物都與「文創」沾上關係,坊間掀起文創熱潮。
在討論具體推動文化創意(文創)產業(cultural&creativeindustries)政策前,筆者嘗試先釐清文化、藝術、創意及產業的定義及其之間關係,以減少誤解與混亂。
「文化」一詞,廣義指社會內人民共存接受的價值觀、信仰、生活方式、習俗與藝術等;狹義主要指藝術(或稱文藝),而文藝大多涉及創意或創新,但不一定含高科技或具產業價值。
嚴格來說,我們要區分着重社群教化、需政府補助的「文化事業」,與市場化、具經濟產值的「文化創意產業」。
台灣文創政策研究員劉新圓曾說,「文化產業」、「創意產業」或「文創產業」(三者一般被互通使用),就是指利用文化創意和精神訴求來創造財富的產業。
文創最主要元素就是文化,表達內涵主要為了引起受眾心智反應與共鳴,藉此達成溝通表達的目標,是精神生活和美學素養上的追求,超越實用價值。
換句話說,文創就是以文藝表達為主,而非所有跟生活有關的範圍都能納入,因此不能太廣泛缺焦。
文化創意的重要性與社會功能人民在物質生活水平提升後,會進一步追求精神層面的滿足感。
作為國際都會樞紐,香港極需更多文創發展,以提升整個社會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
文創在個人、社會與經濟有不同的內在及工具價值,內在價值除可作自我表達獲得喜悅,讓人們多了解自己和他人想法感受,也能豐富滋潤我們的精神生活。
文創的工具價值在提升人民素養、社會團結和歸屬感,推動社會進步。
文化代表一地的靈魂,其體現往往是最能觸動人心的軟實力。
在一些歐洲國家,資助文藝是政府責任,觀賞文藝被視為公民責任。
香港一向較忽視歷史文物與文化底蘊。
文化可構成一個城市的生活風格與身分定位,港人要思考如何令香港這個中西融合的城市有其文化特色、個性和韻味,這要有她自己的文藝創作、古蹟記憶和文化信念價值;但文化建設不是短線見效,其效應需長時間持續醞釀與沉澱。
很多人都同意文藝能讓人民生活更美好,也承認商品化、市場化的文創產業可令藝術膚淺化,但同時亦是一個帶來更多人欣賞和逐漸提升鑑賞力的途徑。
文藝按傳統主要是令藝術家自我表達及獲得喜悅,當產業化後就要更注視滿足受眾喜好,因此要找到好的平衡點。
事實上,文化產業與教育產業一樣,本來就有爭議性與矛盾特質,文藝不可能完全產業化或商品化。
筆者相信政府積極推動文創產業時,不會改變既有的民間文藝補助政策,否則會對文創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香港文化優勢與經濟轉型長期以來不少人對香港文藝發展的觀感並不正面或全面,他們認為較蓬勃的如影視和文物拍賣等行業都只與商業賺錢有關,而文化層面在政府議程與預算上一向不受重視,故視香港為「文化沙漠」。
筆者覺得這些看法偏頗落後,忽視了香港一直有的獨特嶺南文化「獅子山精神」,及回歸後在文化活動發展的努力和成果。
例如硬件方面,政府花數百億元建造、佔地40公頃的西九文化區,及其他重點場館(包括大館與東九文化中心);軟件方面如舉辦大量高水平國際化文藝盛事(例如香港藝術節、國際電影節),加上資助藝團及藝術家發展、引進國際一線畫廊及文物拍賣行等。
香港一直有中西薈萃優勢及廣泛國際脈絡,在自由開放氛圍中人才輩出,產生很多優秀文創作品,令更多大眾喜愛文化藝術。
經長時間醞釀與發酵,現時可算是文化發展的初成熟期,再適當結合文創與營商,可不斷向社區深化,使各區有不同文化特色。
除政府補助的文藝活動外,香港文創產業在1970至1990年代發展蓬勃,例如電影、武俠小說、流行曲盛極一時,領先世界華人地區。
回歸後這些行業雖停滯不前,政府仍不斷增加對文藝領域的公共開支(但相對創科發展仍差很遠);除了早於2000年成立文化委員會,藝發局也提出「創意產業」概念,到2002年貿發局發表首份有關香港創意產業的報告,估計當時有約9萬名從業員,產出約佔GDP(本地生產總值)2%。
2003年港府按《香港創意產業基線研究》跟從英國界定11個創意行業,估計就業人數逾17萬,產出佔GDP約4%。
2005年港府將「創意產業」改稱為「文化及創意產業」,以加強文化內涵,行業組別包括:廣告、建築、藝術品、古董、設計、文化教育及服務、檔案保存和博物館服務、電影及錄像和音樂、表演藝術、出版、娛樂、互動媒體與電腦遊戲、電視及廣播。
2009年政府提出「香港六大優勢產業」的說法,並指出「文化及創意產業」為其中之一,以促進香港經濟轉型並提供新的經濟增長點。
同年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下成立「創意香港」辦公室,並設立3億元「創意智優計劃」推動創意產業,但發展一直緩慢,成效不彰。
到2015年政府又重提「創意產業」,這與「文化及創意產業」一詞造成一些混淆。
缺整全政策推動發展影視業雖在香港回歸後顯得較低沉,但近年整個文創產業漸成為香港經濟高增值及多元發展的重要動力。
政府數據顯示,在2018年文創產業從業員有21萬人,佔總就業人口的5.6%,增加價值達1178億元,佔GDP的4.4%。
2020年,香港有超過4萬間文創企業,產業的增加價值由2009年約633億元,倍增至2019年約1293億元。
但畢竟與日韓台等地比較,香港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明顯較落後,應仍有很大發展潛力和增長空間。
香港應該反思如何提升其文化效益、文創收入與文化軟實力。
從2015年起,每年特區政府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均有提及創意產業,可惜至今仍未有一整全政策推動產業發展,漸變無為;資源投入仍遠不足,也不夠專業。
林鄭月娥2017年上任特首後,幾年來只着重大幅投資創科,在文創方面的投入明顯較少,更少談及資助文藝創客。
林鄭在2021年10月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主動對接中央「十四五」規劃,支持香港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冀保自由創作空間 扶助小戶創客目前的民政局主管文化藝術,商經局主管電影及創意產業,古蹟保育屬發展局,文藝教育屬教育局,時裝及出版等範疇由其他不同政策部門主管。
為避免政出多門,林鄭重拾上屆政府的初心,建議下屆政府拆局,增設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加強文創政策統籌與協調。
筆者同意香港確有必要從管治架構重組入手,令文化相關政策與資源融合,聚焦不再分散,為未來文化事業與文創產業尋求新出路;也期望新局能拆牆鬆綁、修改規章,提升軟件而非只着眼基建硬件,多做文創推廣,確保自由創作空間與構建文創社會氛圍,特別是對小戶文創創客的扶助。
未來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宜由政策專家而非通才政務官出任。
現屆政府在餘下任期應做好準備,例如與立法會和業界做好前期諮詢。
(作者按:內容只代表個人意見)作者是香港恒生大學校長(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相關字詞﹕編輯推介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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