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機前三日內核酸檢驗報告相關Q&A看過來 - tourbobo.com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日期如何計算?登機當日算不算?若旅客提供之「表定航班時間前3天內之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非英文 ...
Nov152021
搭機前三日內核酸檢驗報告相關Q&A看過來
主頁
›
防疫資訊
›
搭機前三日內核酸檢驗報告相關Q&A看過來
a
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內容需備有「登機者之護照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採檢日及報告日」、「疾病名稱」、「檢驗方法」及「判讀結果」等項目,始符合規範。
(地點/費用/取得困難得困難度)第一題:國外「表定航班時間前3天內之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應於那些地點辦理?費用為自費或公費支出?取得會不會很困難?
答:
地點辦理:由啟程地合格設立之醫療院所(包括醫學檢驗實驗室)開具。
費用:由旅客自付。
取得困難度:外籍人士來臺前需檢附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之措施自109年7月份起執行迄今尚稱平順,旅客大多可以順利取得檢驗陰性報告;若海外國人有此項檢驗需求,建議向啟程地衛生機關、預訂搭乘之航空公司或我國駐外館處洽詢有能力提供該項檢驗服務之醫療機構。
(報告取得處疑問)第二題:
民眾所持的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如果是至當地藥局或者是社區採檢站進行採檢或開具報告也符合規定嗎?
答:國所提供的採檢服務方式有所差異,若當地政府許可藥局或社區採檢站提供COVID-19核酸檢驗服務,且所開具之檢驗報告內容符合我國要求及「表定航班前3日內」之條件,則可符合規定。
(報告語言/格式/時間估算/形式)第三題:
表定航班時間前3天內之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的格式?日期如何計算?登機當日算不算?若旅客提供之「表定航班時間前3天內之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非英文版本(例如:中文、法文及西班牙文等語言),該如何處理?影本或電子報告書能否受理?
答:
【報告語言】:旅客應提供「表定航班時間前」三日內由啟程地合格設立之醫療院所開具「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該報告原則為英文、中文或中英對照版本,至於法文及西班牙文等非中文或英文版本文件,若屬啟航地官方語言,且航空公司「有能力」協助檢視旅客之姓名、護照號碼、採檢日及報告日、檢驗項目、檢驗方法與結果等項目之內容,可先予同意受理且讓旅客登機。
【報告格式】:其格式與簽章依據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規定辦理,報告內容需備有登機者之護照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採檢日及報告日、疾病名稱、檢驗方法及判讀結果等項目至於法文及西班牙文等非中文或英文版本文件,若屬啟航地官方語言,且航空公司「有能力」協助檢視旅客之姓名、護照號碼、採檢日及報告日、檢驗項目、檢驗方法與結果等項目之內容,可先予同意受理且讓旅客登機。
【日期計算】:搭機前「三日內」檢驗報告之日期以「報告日」及「工作日」計算,故可排除當地政府之國定假日(含例假日)。
若旅客持有之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僅有「採檢日」而無「報告日」,則以「採檢日」計算是否符合三日內之規定。
【報告形式】:驗報告可為紙本(正本/影本)或電子報告書形式,惟其內容應清晰可辨識,且經審視確認必要欄位(採檢日及報告日、足以辨識為該旅客之個資、檢驗方法及檢驗結果等)均有完備,則該報告可予接受。
**日期舉例計算**
1.『有經過例假日』:小明於11/08(週一)入境,則應扣除例假日,檢附11月3日(含)以後之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
2.『無經過例假日』:小明於11/05(週五)入境,則須檢附11月2日(含)以後之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
(報告內容-姓名疑問)第四題:
民眾所持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的姓名如與護照姓名排列順序不同(或有中間名等)該怎麼辦?若具雙重國籍旅客所持的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之姓名,為美國護照(或其他國護照)之姓名,但辦理報到時出示臺灣護照,兩者姓名有差異時(例如冠夫姓),是否可准予登機?
答:
如民眾提供的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姓名與護照姓名排列的順序不同,經航空公司比對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等為同一人,得予以同意。
旅客應主動出示兩本護照供檢視,如經航空公司比對護照內頁照片及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等為同一人,得予以同意。
**【延伸問題-中國大陸返台】**
於中國大陸進行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內容,如無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無此項目或僅填列臺胞證)該怎麼辦?
答:若旅客之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缺漏,可請醫院協助於報告加註旅客之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並簽章,加註及簽章需清楚可辨視,或經航空公司確認為旅客本人所有,得予同意登機。
(轉機疑問)第五題:
若航程於第三地轉機來臺,「表定航班時間前3天內之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是以哪一段航程為準?
答:
原則以第一段表定航班時間起算前3天內之檢驗報告,惟若轉機後於第三地停留逾3日以上(含國內線及國際線轉機),則以最後一次來臺航程表定航班時間起算前3天內之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
**依據國際組織(如:IATA、WHO等)之航空器作業指引或手冊,航空公司為確保同機旅客及機組員之飛航安全,得逕行要求旅客配合出示相關健康證明文件後,始可搭機,故如旅客轉機航程特殊(尤其搭程非我國籍航班時),建議先向航空公司洽詢,以利旅途順利。
(免附疑問)第六題:
什麼是特定條件可予免附?可以入境後再做採檢嗎?
答:
倘旅客無法出示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但符合以下四種情形,不予裁罰。
該申請程序之適用對象僅限本國人、持居留證之外籍人士及持居留證之陸港澳人士;不適用經臺轉機旅客。
需準備【登機前無法出示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之旅客入境檢疫切結書(入境檢疫切結書)】
緊急協處:包括「二親等以內親屬死亡,而需奔喪者」、「二親等以內親屬重病,而需探視者」及「專案緊急就醫」,請旅客於航空公司報到(checkin)時主動出示「登機前無法出示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之旅客入境檢疫切結書(入境檢疫切結書)」及備佐證文件(「死亡證明書」或「病危通知書」或「診斷證明書」等),佐證文件應由我國政府核准設立之醫療院所或衛生所開立,因為該等佐證文件須提供啟程地航空公司外站審視,建議其內容以中英對照或英文版本為原則。
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
另,因二親等親屬身故,需來臺奔喪(包括喪禮協處、出席或遺產分配等身後事相關處理),奔喪者應於親屬死亡日之次日起100日內提出申請。
啟程地為指揮中心公布「無法取得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國家」名單,該名單將由指揮中心定期公布與更新,請旅客至疾管署網站邊境檢疫專區查詢;請旅客於航空公司報到時主動出示入境檢疫切結書,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
部會專案經指揮中心同意:必要且短期公務商務行程,並於境外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者。
請旅客於航空公司報到時主動出示入境檢疫切結書及經報准佐證文件,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依專案核定之防疫檢疫措施辦理。
其他經指揮中心公布之對象:
1.自我國出境且3日內再入境者:須出示護照內頁出境日期或自臺灣出境機票票根等(使用電子通關,護照無紀錄者)。
2.0-6歲(未滿7歲)之嬰兒及幼童:須出示嬰幼兒護照或可辨識出生日期等佐證文件。
3.航班取消,致核酸檢驗報告逾期者:須檢附原航班訂票資訊及原檢驗報告。
4.緊急協處個案之同行者:併同附上緊急協處個案之切結書及佐證文件。
*提醒您:若旅客無法出示核酸檢驗報告,且未完成上述申請程序即逕自返臺,除仍須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後續不得申請防疫補償,並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第69條,處新臺幣1-15萬元罰鍰。
倘經確診罹患COVID-19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亦須負相關刑責。
*前揭佐證文件可為紙本(正本/影本)或電子檔形式,惟其內容應清晰可辨識,方能提供航空公司及我國邊境檢疫人員審視確認。
(已打過疫苗疑問)第七題:
若曾接種過COVID-19疫苗,旅客是否仍須出示核酸檢驗報告?
答:考量國際疫情嚴峻,且疫苗保護力非100%,加上目前接種疫苗的人數仍為少數,故在疫苗涵蓋率仍不高的情況下,為預防疾病的發生、保護境內易感族群,爰入境我國或來臺轉機旅客即使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仍應於搭機前出示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入境後配合居家檢疫等措施。
返台前置第一步驟肯定就是取得核酸檢驗報告了,tourbobo為您整理出許多您可能會遇到的問題,若有更多的疑問,可上衛福部疾管署Q&A查詢,最後別忘了預定您即將入住的防疫旅館,tourbobo除了提供您各式各樣的防疫資訊,更有全台各地區多種防疫旅館房型供您選擇,tourbobo祝福您一切返台順利!
延伸文章資訊
- 1居隔天數怎麼算》「0+7、7+7、3+4」霧煞煞!這篇一次搞懂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持續更新防疫措施,入境居家檢疫再放寬,2022/9/1起入境居家檢疫「3+4」,後4天自主防疫可返家1人1室;來台旅客,免附搭機前2日PCR陰性證明。
- 2預防COVID-19 入境檢疫措施-搭機前3 日內核酸檢
Q4:「表定航班時間前3 天內之COVID-19 核酸檢驗報告」的格式? 日期如何計算?登機當日算不算? A4:〈配套措施〉. 1. 旅客應提供「表定航班時間前」三日內由啟程地 ...
- 3消費者保護宣導-網路購物七天猶豫期怎麼算?
- 4計算兩個日期之間的差 - Microsoft Support
計算累計年、月及日的年齡 · 1. 使用DATEDIF 尋找總計年。 · 2. 再次使用DATEDIF 與"ym" 以尋找月份。 · 3. 使用不同的公式來尋找天數。 · 4. 選擇性:將三個公...
- 5行政程序法§48-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