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學位考試(畢業口試)注意事項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機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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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提口試前,論文及成果務必經指導教授及業師與班主任之審慎與專業推薦並簽名。

(根據學校規定,只付一次博士學位考試口委費及論文指導費); 確認提口試後,務必與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English| 陽明交通大學| 電機學院| 回首頁 最新消息關於我們 關於我們招生策略與方向聯絡我們活動花絮教學研究 師資介紹歷年合作企業與指導教授清單招生資訊 博士班招生產博計畫企業專區常見問題下載專區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 關於我們 招生策略與方向 聯絡我們 活動花絮 教學研究 師資介紹 歷年合作企業與指導教授清單 招生資訊 博士班招生 產博計畫 企業專區 企業專區 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專區 下載專區 下載專區 網站導覽 網站地圖 隱私權保護政策 網站安全政策 全文檢索 回首頁   ::: 最新消息 ::: 首頁>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友善列印 博士學位考試(畢業口試)注意事項 公布日期:2020-12-09 公布單位:行政單位各位老師/同學您好, 將來提博士學位考試(畢業口試)是一件值得開心的事,但下方注意事項一定要看: 確認提口試前,論文及成果務必經指導教授及業師與班主任之審慎與專業推薦並簽名。

(根據學校規定,只付一次博士學位考試口委費及論文指導費) 確認提口試後,務必與口試委員確認時間。

口試前一個月務必備齊相關資料提交院辦,由院辦上簽公文呈請校長同意組成論文考試委員會。

口試前二週務必寄發口試委員聘書及論文初稿。

並再次提醒和確認口試委員的出席。

為安全順利通過博士學位考試,請務必留意相關細節(檔案下載區均有清楚條列說明https://doctoral.ece.nctu.edu.tw),避免影響個人權益。

若未按照時程,導致口委或行政單位跟我們反應,我們將請您留下來,須完成「我愛學院的服務」,再辦離校程序哦! ==================================================== From:陳姿杏  Sent:Wednesday,December9,20202:39PM To:光電-玉雯;電信-佩錦;電工-清音;電子系-珮婷;電機學院-心喬;生工碩-美鈴;光電系-雅鈴;電控所-嘉雯;電機-婉婷 Subject:1091期末至1092期初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及學籍處理原則 Dearall:    國立交通大學109學年第1學期期末~109學年度第2學期期初  碩博士班生學位考試成績及學籍處理原則 一、本校各學年之第1學期開始日為8月1日,第2學期為2月1日。

二、碩、博士班生學位考試學籍處理原則,依其修業年限說明如下: (一)修業年限屆滿研究生:本學期最遲需在1月31日當學期結束日前,通過完成論文考試成績及繳交「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方可取得學位,逾此期限未完成論文考試成績及繳交「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者,依學則第十四條應予退學。

(二)修業年限未屆滿研究生:於1月31日前通過論文考試,未能於次學期二週內完成論文審查繳交「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者,則109學年第2學期仍應註冊。

三、成績處理原則: (一)畢業學期為繳交論文考試成績及「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之在學學期。

(二)已完成論文考試成績及「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繳交,跨越新學期仍未辦理離校程序者,其學籍依已畢業處理。

(三)2月份通過學位考試學生,其畢業年度學期為新學期,畢業成績亦以新學期處理。

四、2月份完成論文考試成績及繳交「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者,辦理畢業離校時繳交費用依「學生離校退費作業要點」辦理,簡述如下: (一)2/1至2/19開學前離校者,繳交學生平安保險費及急難濟助金; (二)2/22開學後離校者,則須先繳交全額學雜費,之後再辦理離校。

    Bestregards, =========================== 國立交通大學 教務處註冊組 陳姿杏 電話:03-5712121ext.31462 專線:03-5131462 回上頁 地址:300093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工程四館二樓ED211 電話:03-5712121#54005 |傳真:03-5165993 請用IE,Firefox或Chrome瀏覽器以及1024x768pixels解析瀏覽本網站 您是第128184位瀏覽者| 更新日期2022-05-19 Copyright©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機學院博士班版權所有| 隱私權保護政策| 網站安全政策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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