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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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繼民間傳統習俗,指收養同宗的卑親屬。

又稱「過房」。

這種制度因為受到傳統宗法制度的影響而強化,除實際的養老功能外,最重要的在於承繼香火與祭祀。

過繼的原因多因兄弟、堂兄弟早夭或雖結婚但不能生育或沒結婚無子嗣等,於是從兄弟或堂兄弟過繼子女傳宗接代、承繼香火。

冥婚中的鬼妻有時也會用託夢或其他形式要求後妻之子女過繼給她,以承繼香火。

也有因子女年幼時體弱多病,命中註定要過繼給別人或神明作「契子」,以求健康。

(參見「做契子」)撰稿者:李文獻最後修訂日期:98年11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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