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法(民國97年)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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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法(民國88年) · 檔案法 立法於民國97年6月12日(現行條文) 2008年6月12日 2008年7月2日 公布於民國97年7月2日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112211號令 檔案法(民國97年) 語言 監視 編輯 ← 檔案法(民國88年) 檔案法立法於民國97年6月12日(現行條文)2008年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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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檔案法及施行細則
公務員於職務移交或離職時,應將其職務上掌管之檔案連同辦理移交,並應保持完整,不得隱匿、銷毀或藉故遺失。 前項規定,於民營事業企業 ...
- 3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
檔案管理是傳承國家發展與見證歷史的基礎工作,不僅保存政. 府施政的各項紀錄,更肩負維護國家珍貴文化資產的重責大任。我. 國檔案法自民國91 年1 月1 日施行以來,各 ...
- 4檔案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檔案法[编辑] ... 檔案法(英語:Public Records Act)一般通過當地立法管理政府所產生的非機密文件,確保檔案得到妥善管理和保护,當中過程包括:建立,封存,公開。 檔案法 ...
- 5檔案法 - 電子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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